这里的“考试”并非是指行业资格考试,而是指行业指导保险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包括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基础题库等)有序开展销售人员职业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
虽然现在颁发保险“执业证”也需要参加保险机构的考试,但是题目都是由保险机构自行出具的,内容不统一,形式差别大(比如有些只需线上随便答几道题,而有些则需参加线下答题等),严肃性和专业性不够,急需进行标准和规范,真正体现“具备保险销售能力”。
近日,行业下发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下面来看看主要内容:
一、目的
为全面提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包括保险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劳动合同制以及其他用工形式等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机构的经纪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素养,服务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出台此规范。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行业。以建设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为抓手,提升销售人员专业素质和销售技能水平。
二是坚持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以综合考察评价销售人员从业年限、学历状况、诚信记录、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情况为基础,对入职上岗后的销售人员进行销售能力资质分级。
三是坚持共建共享。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参与。各方分工协作、发挥优势、共建共享。
四是坚持科学规范。通过科学设置评价指标、明确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等级要求和销售授权规则,制定一套统一清晰、为行业广泛认可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
五是坚持有序实施。渐进引导实施,做好试点和过渡安排,避免激烈冲击市场,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
三、建设目标
区分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不同等级,建立全行业统一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和职业培训标准、考核评价规范以及保险销售授权规则,以行业自律的形式推进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并逐步推动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纳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
四、主要任务
1、建立统一规范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根据销售人员职业活动内容,对其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提出综合性水平规范,形成全行业统一公认、共同执行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
2、建立统分结合的销售能力资质考核评价机制。研究订立各级销售能力资质对应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核评价规范;编制相应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基础题库及评价机构操作规范等;指导保险机构依据规范和标准有序开展销售人员职业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
3、建立与销售能力资质对应的分级销售授权规则。遵循高能力销售人员多授权、低能力销售人员少授权的基本原则,确立按照保险产品复杂程度制定销售授权管理规则。引导保险机构按照行业销售授权管理规则建立企业内部产品销售授权管理体系,综合考察销售人员诚信、销售能力资质、业务品质等情况进行保险产品销售授权管理。
4、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许可和支持,组织建设“保险代理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推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社会效益首位、不以人才评价为营利目的的基本原则为行业提供服务。
五、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完成各项配套标准建设。建设并发布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各级对应的培训标准、考核评价规范和销售授权管理规则,建立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等级相关信息采集机制。
2、第二阶段鼓励保险机构自愿参与试点运行。与部分先行先试的地方行业协会进行衔接,支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试点。
3、第三阶段指导行业正式进入过渡期运行。正式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并组织签订,指导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和规范开展过渡期运行工作。
4、第四阶段常态化推进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修订完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制度体系,建立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自律检查机制,推动行业持续、常态化开展各项工作。同步积极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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