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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爆料报道:有代办办学许可证的吗,白日上楼被甩后才知道男神在攻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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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很多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的校长看到办学许可证都犯愁,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走哪些流程。其实只要你一步一步、耐心地按照程序走下去,最后肯定都能够拿到证,本文详细梳理了这些信息,请耐心读完。

《办学许可证》申请分为筹设和设立两个阶段,小编今天先给大家详细讲一下筹设阶段需要准备的资料。

【前期告知】

如果举办者是校长,告知校长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品行良好,信用状况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岁,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未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未曾担任近三年因违法被吊销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的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决策机构的正式聘任书。

招生对象年龄为6-12岁的培训机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招生对象为12-18岁的培训机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招生对象为3-6岁的培训机构楼层设置参照《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幼儿园生活用房应设置在三层及以下。

温馨提示:筹设通知书未发放前,请您不要着急租赁教学场地和装修,避免造成您的经济损失。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西安市灞桥区设立民办学校申请表

3.申请报告

4.举办者身份证明

5.房屋建筑质量安全证明材料

6.房屋租赁证明及房屋产权证明

7.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8.房屋平面图及租赁部分标注

9.办学资金

10.联合办学协议

11.委托书

材料填写说明: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西安市灞桥区+识别名+行业表述+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由所在辖区工商部门办理


2.西安市灞桥区设立民办学校申请表

根据情况填写表一、表二、表三

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提供样表



3.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包括:举办者名称、地址或姓名、住址及其资质,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内部管理机制、党组织设置、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举办者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提供样表


4.举办者身份证明

(1)举办者属个人: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有本人签名的投资举办学校的决定等证明文件。

(2)举办者属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许可证、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决策机构、权力机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和有效身份证件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两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决策机构、权力机构同意投资举办学校的决议。

(3)民办学校举办者再申请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其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现有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校园土地证明、校舍房屋产权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近两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文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近两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结果。

5.房屋建筑质量安全证明材料

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第三地方出具的房屋建筑质量安全评估报告(并提供第三方资质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证明,校舍用房环境应当适应教学要求(原件)。



6.房屋租赁证明及房屋产权证明

如自有房屋需提供房产证明,如租赁房屋除提供租赁合同以外需要提供经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证明,租赁期限自申请之日起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且不低于民办培训中心一个教学周期。



7.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2019年7月前由消防部门出具(样表1),2019年7月后由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样表2)

样表1


样表2


8.房屋平面图及租赁部分标注

办学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民办培训中心所在房屋平面图必须标注租赁部分及楼号;机构平面及布局功能图必须表明教室、办公用房、走廊、消防通道等详细布局及功能划分。


9.办学资金

(个人存款证明,办学资金不少于50万)

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捐资数额、用途和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属于捐赠资产或国有资产的,不得用于举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0.联合办学协议

两个以上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联合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举办者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权利义务、举办者的排序、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出资计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注册资本(开办资金)的,应当明确各举办者计入注册资本(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方式、占注册资本(开办资金)的比例。

11.委托书

申请人(法人)无法到现场办理时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申请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按实际填写委托书,申请人(法人)按指印。



办理流程

1.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

2.工作人员现场预踏勘;

3.场地符合要求,申请人租赁房屋;

4.提交筹设阶段纸质资料;

5.工作人员审核纸质资料、现场踏勘;

6.发筹设通知书。


办理地点:灞桥区长乐东路69号市民中心二楼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

咨询电话:029- 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