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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揭秘头条:非法集资登记平台开通,非法集资案件登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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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治“老妈乐”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 ,8月25日,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发布警方通告,敦促“老妈乐”非法集资案件行为人退缴赃款和报案登记。

通告内容如下:

一、请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老妈乐”非法集资案件参与人,携带报案材料,交款凭证、合同(章程)、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9月25日之前,到所在门店属地公安机关经侦大队报案。逾期不报案,视为集资参与人放弃相关权利,后果自负。

二、“老妈乐”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普通员工、兼职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5日止,将自己在“老妈乐”门店工作期间的工资、提成、奖金、分红、返点等赃款全额退缴至下列账号:

户 名:长春市财政局

账 号:390

开户银行:工行人民广场支行

汇款附言:老妈乐某某城市某某店姓名的非法所得

汇款后需持汇款凭证至“老妈乐”门店所在地的经侦大队进行登记备案。

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是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长春地区“老妈乐”非法集资案件办案单位联系方式:

朝阳区经侦大队 张警官 0431-

南关区经侦大队 李警官 0431-

宽城区经侦大队 张警官 0431-

绿园区经侦大队 王警官

二道区经侦大队 孙警官 0431-

净月区经侦大队 石警官 0431-

经开区经侦大队 郭警官 0431-

双阳区经侦大队 李警官 0431-

农安经侦大队 于警官 0431-

榆树经侦大队 马警官

德惠经侦大队 余警官 0431-

公主岭经侦大队 马警官 0434-8888039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编辑: 罗丹 吉网新闻热线: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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