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民政厅网站消息 5月25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公告称,经调查,安徽省模特协会未参加社会组织2019-2021年度检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省民政厅决定对该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公告称,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行政机关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联系人:唐麟、张跃东。联系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