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落户之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的激励条件
阿才
资深HR
佳佳
新人HR
小R
“上海人才”专员
佳佳,看你的“乌眼青”,昨天又熬夜看球了吧?
那必须的,只有八场就结束了!
这么热闹,在聊什么呀?
来得正好,有事请教~我们公司想要录用一位从英国剑桥大学毕业回国的博士,回国后在深圳工作过3年,现在他提出想要落户上海,他还符合申办留学生落户的条件吗?
这位留学生可以沪人社规〔2020〕25号第四条第(一)项申办:“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哈哈,这下佳佳不用担心交不了差了。
原来排名前500境外高校博士的落户政策力度这么大呀,我得赶紧把这好消息告诉博士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