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震慑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交通参与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将一批醉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例予以曝光,具体如下:
醉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1、2020年03月20日22时30分许,张某然醉酒后驾驶豫D87**0小型普通客车,沿平顶山平安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平安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西口处,与在此等候红绿灯的唐某某驾驶的豫DGG219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唐某某及唐某某同车乘坐人毛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张某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7.15mg/100ml,经事故调查认定,张某然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2020年03月07日17时30分许,刘某华醉酒后驾驶豫PVQ**2小型轿车在平顶山新华区三七街中段倒车时,与路边停放的豫DMC**5小型轿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华驾车逃逸途中被执勤民警抓获,经鉴定,刘某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6.25mg/100ml,经事故调查认定,刘某华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3、2020年3月9日21时10分许,周某海醉酒后驾驶豫D06**L号小型轿车沿光明街逆向由东向西行驶至鑫鸿嘉园小区西侧时,与对向行驶的由李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及路边行人崔某某发生刮蹭,致路边行人崔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周某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7.23mg/100ml,经事故调查认定,周某海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4、2020年3月9日21时07分许,李某理驾驶豫D58**A小型轿车沿S236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井时线交叉口时,与范某某停放在路边的豫D06**L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李某理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9.87mg/100ml,经事故调查认定,李某理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5、2020年03月21时10分许,张某博醉酒后驾驶豫P89**6小型轿车沿和顺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园林小区门口,与同向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的豫D12**G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豫D12**G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偏移并与朱某某驾驶的新能源轿车发生碰撞,张某博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向道路中心护栏。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张某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3.71mg/100ml,经事故调查认定,张某博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6、2020年03月31日21时50分许,朱某雷醉酒后驾驶豫P37**1小型轿车沿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新华路轻工路交叉口时,与中间道路隔离护栏发生撞击,造成豫P37**1小型轿车受损,道路隔离护栏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同车乘坐人陈某兵(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又驾驶该车挪动至距事故现场北约60米新华路东侧路边。经鉴定,朱某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7.06mg/100ml,陈某兵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7.83mg/100ml,经事故调查认定,朱某雷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