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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追踪解答:建议对人贩子加大量刑,张宝艳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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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拐卖犯罪是2022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在接受央视网采访时谈及加重拐卖犯罪买方的量刑标准,引起广泛关注。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后,张宝艳接连多年围绕打拐建言,为此南都记者专访张宝艳。

今年两会,她将提交建议:加重拐卖犯罪的量刑标准,买方量刑不应低于卖方;对拐卖犯罪分子实施终身追责;要求各地对辖区内来历不明的妇女儿童进行彻查;以及对拐入地区相关部门建立打拐考核机制等等。

“我希望通过全社会的推动,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出台更有力的打击政策,帮助更多失散家庭团圆,早日实现天下无拐。”张宝艳说道。

建议拐卖犯罪终身追责,不让人贩子逃脱制裁

南都:今年两会,拐卖案件“买卖同罪”的呼声很高。近日你接受央媒采访时也谈到这个问题。在你看来,买方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如何从制度设计上加大打拐力度?

张宝艳:根据目前法律对拐卖犯罪规定,买方的量刑标准轻于卖方,卖方5年起刑,买方3年起刑。实际上买方对被拐受害人侵害时间最长、伤害最大,所以我认为处罚拐卖至少“买卖同罪”,甚至应该对买方刑罚要重于卖方。

我认为拐卖也是一种绑架行为,特别是拐卖妇女犯罪,往往伴随着强奸、虐待、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甚至对受害人造成更重于身体伤害的精神伤害,而且不法侵害时间比较长。因此,对于买方量刑可以参照绑架罪的10年起刑,通过加大量刑尺度让买方不敢触碰法律底线。

南都:我注意到,你还在建议中提到对新发案件拐卖犯罪分子包括买主,实施终身追责,能否展开谈谈?

张宝艳:在我们的寻亲案例中,有一个贵州孩子指认出当年的人贩子,但由于事情已经过去二三十年,超过诉讼时效就无法追责。这个孩子告诉我,他每次见到这个人贩子脑袋都会嗡嗡作响:明明是他拐卖了我,为什么却没有得到法律制裁。

其实拐卖时间越长,对寻亲人、受害人伤害越重。被拐孩子基本都是成年拥有独立生活能力后,才能找回原来的家庭。而这时候追责面临着诉讼超时的困境,诉讼时效反而对人贩子形成了一道保护。所以我认为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领域,应该取消诉讼时效限制,对人贩子终身追责。

南都:现实中不少拐卖案件发生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难以被觉察。如何发现并帮助“沉默”的被拐妇女儿童?

张宝艳:对于我们来说,可能被拐受害人身处隐秘的角落。但是对于他们身边的人而言,比如邻居、村委会,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只要大家举报给当地公安机关,或者通过“宝贝回家”转发给公安机关,拐卖都是藏不住的。

所以各地有必要对辖区内来历不明的妇女儿童进行彻查,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续进行,特别是对私自收留的精神病女性及聋哑女性,排查后把信息公开,帮助他们寻找亲人。

被拐孩子迈出寻亲一步很勇敢,不应苛求他们完美

南都:青少年保护也是您关注的重要议题。对于加强被拐儿童心理疏导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你有何建议?

张宝艳:被拐孩子寻亲时可能面临种种压力。比如养父母会觉得孩子是“白眼狼”养不熟,忘恩负义;也有人怀疑他们看中了亲生父母家庭更有钱,甚至还存在一些网络暴力等等。社会应该对这些孩子多一些宽容,他们能迈出寻亲这一步已经很勇敢了,不应该苛求他们要做得多完美。

我认为应该出台治理网络暴力的相关法律,不能让“键盘侠”键盘一敲,伤害张口就来。对于被拐的孩子,突然有这么多伤害的声音,一下子就把他们推向绝望的深渊。其实不光是对这些被拐的孩子,我们应该对每一个人都怀有善意,不要轻易去网暴他人。

南都:自2007年起,你运营的“宝贝回家”网站已经帮助4300多个家庭找回被拐的孩子。在你看来,当前打拐工作还面临哪些难点?

张宝艳:从2009年国家开展第五次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包括近年公安部实施很多打拐新措施,比如快速寻人机制、“一长三包制”、团圆行动等等,已经让很多失散家庭得以团圆。

对于“宝贝回家”而言,目前剩下的案子都属于比较难啃的骨头。有一些被拐孩子年龄比较小,对原来的家庭没有太多记忆,无法提供更多线索让我们参考分析。还有一些家长不太熟悉如何适用网络,或者丢失孩子多年失去希望,也没有去公安部门协调采血等等。现在主要的问题在于线索太少,我们很难攻克这部分案子。

南都:今年是本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年。你如何评价这几年履职工作,有哪些收获和遗憾?

张宝艳:这几年履职过程中,我学习成长了很多。以前我专注于公益领域,是一个很感性的人,但是当上人大代表之后,我感觉身上的责任更重了,也变成一个比较理性的人。

稍微遗憾的地方在于这些年的一些建议目前还在调研、推动阶段,没有得到最后落实。不管将来我是否还有机会连任,我都希望可以把提过的建议落实到位。

采写:南都记者黄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