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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爆料报道:合肥市机动车违章查询,2021年合肥扫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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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如今,70天过去了,合肥街头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情况如何?最近几天,记者跟随合肥交警,在街头蹲点观察。一起来看看️:

探访地点1:徽州大道与长江中路交口

5月10日19时30分,记者来到合肥市徽州大道与长江中路交口时,已有交警在此处进行查处。一位女子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一手骑行一手打伞,被执勤民警现场拦下。

该女子称,没有戴头盔,是由于晚上临时被单位喊去上班,走得匆忙便一时疏忽,没想起来把头盔带上。之后,民警对其行为做出了罚款5元的处罚,并提醒其小心行驶,即使再着急赶路,也一定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19时37分,又有两辆电动自行车被拦停。其中,一位骑行人被拦停后,连忙从把手下方取下头盔佩戴好。另一辆电动自行车上,骑行人和搭乘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同样被处以5元的罚款。

时值晚上,路口来往电动自行车数量并不算多。20分钟内,现场民警就查处10例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其中,大部分人都自称是“忘记了”,还有的是“带而未戴”。

合肥市交警支队庐阳大队二中队三级警长王波介绍,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初次被查,会罚款5元的,主要还是要加强提醒和警示。“3月以来,这个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已经从20%提升到94%,效果很显著。”

探访地点2:胜利路与寿春路交口

5月11日8时40分,记者又来到了胜利路与寿春路交口。正值早高峰,这里往来的电动自行车量大,路口四个拐角均配有文明劝导员,在不同方向的拐角处,民警正分组查处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骑行人。

记者观察发现,在半小时内,通过该路口的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骑行人都做到了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已然形成了一道“安全风景线”。记者从不同拐角的执勤民警处了解到,半小时内共查处了10例。

8时49分,一女子因头盔“带而未戴”被拦下后,辩解称头盔前一天晚上淋了雨,内里有些潮湿,所以才不愿意佩戴。经民警检查、查处、劝导,女子最终戴上头盔,继续骑行。

8时54分,一男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拦停,当民警让其报上身份证号时,男子却自称“记不住”。随后,民警通过人脸录入以及姓名搜索,发现就在5月4日,这名男子在同一路口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处以5元罚款,此次属于二次被查。因此,民警此次对其处以20元罚款。

合肥市交警支队瑶海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丁晔介绍,每到工作日早晚高峰以及周末,中队都会部署警力集中查处,除了集中查处的时间段,其余时间也会不定时查。“最开始时,2个小时可能就能开出200张罚单,如今越来越少,因为大家佩戴头盔的意识越来越强。”

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如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从3月开始,合肥交警启动了全市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该行动将一直持续到年底。

合肥交警提醒

为了生命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一定记得戴头盔、戴好头盔

平安出行,文明回家!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任海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