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凤虎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萌萌
9月22日,记者从商丘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该市营商环境,方便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决定对驾驶员证实行“两证互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巡游、网约驾驶员任一证件,均可在巡游、网络预约出租车两种业态之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两证合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10月1日起,商丘市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业资格证)实行“两证合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任一种巡游、网络预约驾驶员证,均可从事巡游、网络预约出租车的生产经营活动。
适用范围:商丘市全域(不含永城)。
各县(区)交通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抓好落实,在路查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时,不得以车证不符等理由实施行政处罚。
巡游、网络预约驾驶员证注册、注销,不分巡游和网络预约,只需提供注册、注销表格和相关复印件,即可办理注册、注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