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私信给刘sir,问我刑事拘留了就一定是会犯罪了判刑吗,有没有意外的情况呢?之前咱们说了,什么是刑拘?刑事拘留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我国《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换句话说,经过法院审判有罪的才叫犯罪,审判前的都叫涉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没有被刑拘之后,然后无罪释放的呢?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如果说刑事拘留之后,如果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或者法院无罪判决,就会被无罪释放。如果经侦查证明不构成犯罪的,或经法院判决罪名不成立的,都有可能将犯罪嫌疑人予以无罪释放。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很多人问了,如果说我被刑拘后来被无罪释放,那么我白白地在看守所里呆了那么多天,耽误了工作和生活,谁来补偿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刑拘后无罪释放可以要求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