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对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在全国范围内跨省异地缴纳。
今后,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以直接异地缴款!再也不用,经异地上传后再转递本地处理了。
2016年
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必须是民警现场执法后裁决的罚款,不适用于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以及民警在车辆上粘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
2020年
针对的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
一、如何区分非现场交通违法?
非现场交通违法是: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主要是指闯红灯、超速等行为被电子眼拍摄后被交警取证的违法。
现场佳通违法是:指现场被交警抓到并当场开具的违法处罚,交警会向违法车主开具一张交通违法处罚书,而且,要车主本人签字确认(注意“签字确认”,就是交警在,车主也在)。像这种罚单,车主必须在15日内处理完毕。
另外,违法停车后被交警“贴条”也属于非现场交通违法。这种罚单只要在年审之前把它处理完毕即可,很多车主分不清,总把贴条当成现场违法。
二、是否只能本人缴纳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均可以处理。
符合“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情形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指定代理银行的全国任意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根据处理流程,银行营业网点代收交通违法罚款后,向当事人出具已缴款证明。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后,可查询缴款记录或打印缴款成功界面,缴款凭条留存。
银行将收取的罚款信息上传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罚款收缴信息将该违法记录变更为“已处理”,违法记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