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今日追踪盘点:厂房出租合同书怎么写,不配合调查拘留

阅读:

安全通道违规堵塞、锁闭,分包租企业“只管收租、不管安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缺失、混乱,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这是记者跟随应急管理部联合执法小分队在福建省福州市暗查暗访所见。

5月7日至5月12日,应急管理部联合执法小分队对福州市鼓楼区、仓山区、长乐区、闽侯县、连江县等5个区(县),2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56项,涉及“一案双罚”14件。其中,电气焊动火作业管理类23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类8项,安全出口类10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职责类9项,其他问题类6项。

抽查24人,19人无证

5月9日上午,联合执法小分队在福建中马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径直走进该企业生产车间的尽头,看到电气焊区域火光四射,三名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电焊作业,工作台旁边放有十余个气瓶,无防倾倒措施,无人员监护。执法人员叫停作业,对三人进行询问。

“有没有证件?”执法人员问。

“身份证啊?”其中一名操作工一脸茫然。

执法人员指了指电气焊作业工具,问有没有电气焊操作证。

该操作工摇摇头说没有。

经当场核验,三名操作工均未取得电气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属无证上岗。

当日下午,执法小分队在福建省闽侯荣乐鞋帽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有电气焊设备,询问企业负责人是否有配备电焊工,企业负责人将“电焊工”理解为“电工”。经询问得知是使用电气焊设备进行作业的工人即企业电工,该名工人只有高压电工操作证,未取得电气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很明显,这家企业把电工当做电焊工来用了。”执法人员说。

5月10日,执法小分队在福建力宏染整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在该公司的一幢废气排放口外围,三名工人正在10多米的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执法人员随即将他们喊下来,询问持证等情况,经查,三人均未取得电气焊特种作业操作证,属于无证上岗。这三人非企业内部员工,是该企业从外部聘请过来的人员,该工作作为发包方,未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发包合同,且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电气焊作业的时候一定要确认一下,如果是你们内部员工,一定要聘用有证的人员,如果是外部承包制人员,也要确认一下是否有证。”执法人员对企业负责人叮嘱道。

5月11日,联合执法小分队在福建省东部沿海连江县一家名为福建省瀚海船业有限公司的造船厂检查,一艘正在维修的货船上,从上往下望去十多米深的船底,电焊火花此消彼长,三名工人正进行电焊作业。执法人员对这三人分别进行询问。其中一名工人直言她有证件。

“你到底有没有证?”执法人员询问。

“有!电焊证。”对方确切地说,并补充说去年在福清办的。

“你是办的还是考的?”执法人员问。

“办的。”对方答。

“你没有证哎!”当执法人员上网未查到该名人员的证件时说。

“本来就是有证的,那个证上不了网……”

“即使有证件,也是假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可以从网上查得到的,”执法人员说,“一定要参加考试才能取证的。”

5月7日-12日,执法小分队在福州市共抽查24名电气焊及热切割工人持证情况,其中19人无证。

“厂中厂”问题突出

“这里怎么可以把出口堵起来呢?”

在福州市裕元制衣有限公司厂区三楼,一个标有2号门的地方,写有“安全出口”几个字,而该出口大门紧闭,门内堆放着一大片方方正正的货物箱,这些箱子被摞起来有两米多高,把出口堵得结结实实。同样,离此门不远处同一层楼写有“安全出口”的5号门依然被锁死堵塞。在其中一间仓库,检查人员发现角落里的一个消火栓被杂物堵牢,周围遍地是纺织物等可燃物品。

在仓库的隔壁,生产车间里缝纫机声音此起彼伏,密密麻麻地摆放了上百个工位,每位工位上座无虚席,工人们都在加班加点地干活。现场堆放的制衣成品、半成品到处都是。制衣车间与仓库中间被一层薄薄的白布隔开,装修工人在此区域施工。

据了解,该制衣厂是一家“厂中厂”,它租用福州业通家居制造有限公司的一栋厂房,单层面积1200多平方米,办公、生产、仓储均在三楼。出租单位(福州业通家居制造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福州市裕元制衣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厂房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联合执法小分队在本次暗查暗访中,发现“厂中厂”问题较为突出。在“厂中厂”福建省闽侯荣乐鞋帽有限公司内检查发现部分灭火器过期失效,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印刷油墨、工业酒精等),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且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现场测试,该企业一楼、二楼消防栓未能出水。该厂的房东(福州锦富欣制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未与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厂房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吉特迈思(福州)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将厂房分租给福建绿钢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晋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福州市中马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均未与园区内的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厂房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标题与内容不符

“你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司法人,你知不知道安全生产法里你的安全生产责任?”执法人员问。

“知道,其实我们都背过的,都知道的。”福建力宏染整有限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回答。

“我们只以为这是角落里的一点点活,可能疏忽了……”紧接着,他对现场检查到工人高空电焊作业(无证)情况进行解释。

“不要小看角落里这么一点点,你看今天的风多大,那么高的地方,焊渣往外喷,多危险啊……”执法人员说。

该企业负责人连连称是。

据了解,这家企业是福州长乐20多家印染企业中,规模较大的一家,厂区面积较大,员工食堂、宿舍等设置相对规范,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等各方面都比较重视。通过查阅其安全生产台账时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较为齐全,存在部分制度并未落实情况。

其中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大标题下有一行小标题“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制度”,而内容又是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内容。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坦言不知道“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制度”什么意思。

“安全责任背过,没落实,有制度没落实,将如何真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呢?”执法人员表示。

特写

“带他们到会议室,我没空!”

“带他们到会议室,我没空!”

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拒不配合。这事发生在福州市裕元制衣有限公司内,执法人员正是应急管理部派出的联合执法小分队的成员。

5月9日,应急管理部联合执法小分队在福建省福州市进行暗查暗访,在该企业厂区三楼检查完一圈之后,走进办公区域的总经理室。

“我们是暗查暗访工作组……”两名执法人员进门首先亮明身份。

接着,执法人员向对方反馈在厂区检查时所发现的问题:“我们刚刚在(厂区)现场走了一遍,有两个出口被堵塞了,2号出口5号出口,有两处消防栓也被堵塞了……”

“接着说。”该男子以蛮不在乎的态度和语气回应。

“怎么称呼您?”执法人员问。

“我姓高。”男子回答。

“法人吗?”执法人员继续询问。

“是的。”

“你的营业执照能不能拿出来我们看一下。”

“我觉得没理由啊!”该名男子回答。

“你要配合我们检查……”

于是就出现了开头发生的一幕。整场对话不足十句,企业主要负责人将执法人员赶出办公室。

随即,执法小分队联系到当地应急管理和消防部门,将发生的情况说明,该企业所属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及所属乡镇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

记者了解到,事后当地应急管理、消防、城管、工信等部门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检查,除了应急管理部联合执法小分队在现场检查发现的该企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堵塞、消火栓被货物遮挡、车间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丝网等问题以外,还发现该企业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有违章建筑等问题。

目前,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已责令该企业暂时停产停业,并对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别立案调查,拟对企业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实施“一案双罚”。

福州裕元制衣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高某某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五十条第二项之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于5月11日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者:《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刘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