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都知道2024年10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月份。在2014年10月国家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了保障养老待遇计算方式的有效衔接,国家制定了10年的过渡期。2024年10月过渡期即将结束,结束以后的公务员和事业编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会迎来哪些变化呢?
十年过渡期,实际上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新办法和老办法衔接的一种方式。
如果在10年过渡期内退休,首先要进行新办法和老办法退休待遇的比较。
如果老办法退休待遇高,那么就按照老办法退休待遇发放。
如果新办法退休待遇高,则在老办法退休待遇基础上,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一定比例。
也就是说,老办法退休待遇是起到一个保底的作用,过渡期内的退休人员,不可能出现比老办法退休待遇低养老金的情况。但是过渡期结束以后,就不会存在老办法退休待遇保底了。
过渡期内,根据退休人员退休的年份,要放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一定比例。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退休是发放10%,2016年退休发放20%。每晚一年退休,发放比例高出10%。2024年1~9月份退休是发放100%。也就是说2024年退休,如果新办法退休待遇高,就是按照新办法退休待遇发放了。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计算的新办法,主要是基本养老金加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机制,以个人缴费和财政拨款形成的积累为主。个人缴费是实账积累,全额财政供款的单位是通过记账方式,退休时才拨款做实的。这一部分钱全部属于个人,万一去世可以继承,不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有别于过去退休老办法的待遇。
基本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主要跟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进行养老金计算。
一般来说,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工作稳定性较高,人们的工龄较长,新办法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也普遍较高,一般是很少低于老办法退休待遇的。
很多人觉得过渡性养老金是跟过渡期相衔接的。度过了过渡期就没有过渡性养老金了。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过渡性养老金是针对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主要是视同缴费年限期间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并没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积累。因此过渡性养老金算是有关年限的一种待遇平衡手段。
过渡性养老金,一般都是跟视同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指数挂钩。视同缴费指数,是根据退休时本人的职务级别、当地的一些平衡手段等因素确定的。比如说山东省主要包括职务(岗位)指数、级别(薪级)指数、调节指数三部分合一。
所以,只要有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总是会存在。不会,因为2024年的十年过渡期结束而取消过渡性养老金。
综合而言,10年过渡期结束以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主要还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但是依然会有之前视同缴费年限的待遇平衡手段。
如果是养老金计算新办法待遇高的退休人员,实际上2024年9月和10月退休,计算公式不会有什么差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