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央视前名嘴郎永淳近日因醉驾已被北京警方拘留。公开资料显示,郎永淳1995年进入央视,期间多次主持央视大型新闻专题类直播节目。2015年9月2日从央视离职。
一直以来,郎永淳在公众面前,都是以非常正面的形象出现,也堪称从知名媒体人到知名互联网企业高管的代表人物。然而,这则消息令人大跌眼镜。
郎永淳 @北京青年报 资料图
根据现有信息,还无法判断郎永淳是酒驾,还是更为严重的醉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郎永淳将要付出的代价,轻则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重则将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惩处。
这几年来,名人酒驾醉驾案件屡屡曝光。公众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高晓松2011年因醉驾被判拘役6个月。高晓松甚至当庭说出了“酒令智昏、以我为戒”的忏悔之语。显然,郎永淳没有汲取高晓松的教训。
醉驾事件的发生,给本人带来的伤害自然难以估量的,之前积攒的美好“人设”就此崩塌。同时,对社会也是一次影响很坏的反向示范,是对法律的无视乃至知法犯法。也因此,每一起名人酒驾案都是一场深刻的法治教育。
酒后驾驶之所以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成为一种人人愤慨,却又往往难以禁绝的社会性公害,既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根源,也有着深刻的现实因素。酒文化的盛行、酒在现实生活中化身为一种特别的文化符号和人际交往的“润滑剂”,都可能无形中助长酒驾的发生。
更应扪心自问的是,作为身处社会的一分子,我们每个人在担负着酒文化负面风气与习俗的受害者的同时,却也在扮演着施害者的角色。很多时候,也许正是我们虽心不甘情不愿,却仍旧违心地推杯换盏甚至曲意逢迎,才助长了酒风的蔓延;又在微醺甚至酩酊大醉之时,要么盲目自信自己车技了得,要么自恃自己“有关系,抓住也无所谓”,无所顾忌地开车上路。坦率地说,正是无数这样的个体意识,才聚合、弥漫成了当前令人难受的“酒桌文化”和不安全的交通环境。
而更根本的是,无论是高晓松、郎永淳等被曝光的名人,还是在各类查酒驾行动中被抓现行的违法者,都没有履行基本的守法公民责任,没有将敬畏法律作为深植于内心的人生铁律。只不过,被查到酒驾、醉驾的名人们,往日的名气与荣光,此刻也转变为加倍的名誉受损与负面影响。
由此看来,整治酒后驾驶,是有必要反思其后的酒文化和制度背景,但我们每个人也要更为诚恳地检讨自身。做一个合格的守法者,就是要从日复一日的生活细节中去遵行,自觉抵制法律允许范围之外的人、事、物,哪怕是一杯熟人递过来的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