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因其特有的快捷性、便捷性被大众接受,成为主要的交通工具。
5月10日,成都一小区电梯内电动车起火。经调查,涉事电动车是销售企业自行采购配件装配。这次事故,让电动车能不能搭电梯,再一次能为话题。
据查:涉事电动车是销售企业自行采购配件装配
有的地方,有的小区是不允许电动车搭电梯的。为了制止这一行为也采取了多种手段。如安装智能阻车系统,当摄像头识别到电动车后,电梯门会保持开门状态,无法运行。
电动车禁入电梯智能管控
还有的在电梯内安装座椅,牺牲空间以达到阻止电动车进入的目的。
电动车在充电时起火或在骑行、放置时起火的事情多有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这是专业问题,在此只说,为什么电动车会进电梯和禁止电动车搭乘电梯有没有法理依据。
将电动车推入电梯的目的只有两个,放置和充电。
山东省公安厅印发的《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中规定: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要求: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停放、充电。
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下称通告)中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根据相关文件,是不允许电动车在安全出口、公共走道、楼道间等地方放置和充电的。对于违反规定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第18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所有的规定并未禁止电动车在家中充电。
《通告》中只是要求“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并没有禁止。那么如果是将电动车在家中放置或充电而搭乘电梯就没违反规定。
电动车搭乘电梯还有另外原因,电动车数量庞大,有的一家有好几辆,形成反差的是小区没有那么大的电动车停车区域,还有就是公共充电桩数量不够,公共充电桩收费高。另外就是有的小区治安管理不好,有偷盗现象发生。
因此,只有从应用层面解决好居民电瓶车安全停放、安全充电需求,才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