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余东明
本报见习记者 张海燕
本报通讯员 阮隽峰
“人会撒谎,但身上的伤痕却撒不了谎。”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法医冉聃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这些年,他经手了无数起损伤和伤残鉴定,每一次鉴定背后都潜藏着一个又一个人间悲喜故事。
这次的故事从一位去派出所报案的六旬老太说起。
2021年腊月,上海街头阴冷难耐,一名环卫工人正费力清扫马路上四处飘落的枯叶,突然被一位老太太拉住了手腕。“请你救救我,一定要帮我报案,有人打我……”对方声音凄惨,带着惊恐。在派出所做笔录时,她的身体仍在颤抖。
案情并不复杂,老太太笃信中国传统观念,老了靠儿子,自老伴去世后,便和大儿子一家居住。但住进去后日子过得并不如想象中顺心,儿媳的责骂、儿子的懦弱,让老太太有苦难言。此次离家出走,也是因为和儿媳发生了冲突。
报案后,老太太被小儿子和小女儿接走,去医院拍了CT并进行全身体检。检查发现老太太身上伤痕累累。那么,这些伤痕到底是老太太离家出走后受的伤,还是因长期被殴打、虐待造成的呢?
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此案的司法鉴定委托给了司鉴院,冉聃是此案的第一鉴定人。
老太太掀开衣服,伤痕历历在目,大块的淤青还没有化开。经过CT检测、影像观察,冉聃发现了新问题。
老太太骨折受伤不止一次,而是很多次!
“骨折的愈合需要经历四个阶段,包括‘肉芽组织修复期、骨痂形成期、骨性愈合期、塑形期’,每个阶段的形状各不相同。”冉聃说,老太太的CT影像显示,左侧第2、4、5、6、7根肋骨骨折断端呈云雾状,骨折线模糊,符合骨痂形成期的特征,是1周至3周之内的骨折;但还有些地方的骨痂生成逐渐明显、致密,已经处于骨性愈合期,骨折发生的时间至少已经有3个月了;甚至有些地方骨折断端膨大,骨痂与骨质逐渐融为一体,骨折线消失,这是已经处于塑形期了。
骨折发生时,人体会产生强烈的痛感,正常人难以忍受。而这位老太太身上却布满了新旧伤痕,从未向人诉说,直至这次报案,仍然声称是在被追赶途中,不慎撞伤。
冉聃将鉴定结果报告给警方:“请你们再深入调查一下,这很有可能是一起长期虐待案件。”
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原来大儿媳一直对婆婆心存不满,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手殴打,老人本就不想给儿子惹麻烦,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屡次骨折也不敢声张,默默忍下疼痛,吞下苦水。
案件的后续处理,已经不是法医所能掌握的方向。但提供线索,挖掘真相,为生者权,为死者言,这是冉聃工作以来一直信奉的信条。
今年是冉聃从事法医职业的第十一个年头,每年他都要完成五六百起法医临床案件的鉴定。每起鉴定案件的当事人都有可以讲出口的故事,以及不愿说的心事。
他们有的怒气冲冲,有的满脸焦虑,有的充满质疑,有的满是期盼……冉聃在做实习生的时候,就要学会如何应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一点点安抚他们的心情,平息他们的怒火,理智而又科学地作出司法鉴定。
“法医除了要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还需要培养强大的共情能力。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是一起起可能改变他们一生命运的司法案件,鉴定是科学中立、没有感情的,但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冉聃说。
他仍然清晰地记得,在一起孩童烧伤案件的鉴定中,家长千里迢迢带着孩子来到司鉴院。鉴定还没开始,老父亲就拉住冉聃的手,诚恳地说:“我不在意最终的结果是什么,就是要专业机构给一句话,为了这次鉴定的机会,我们已经走了太多的路……”
“多听一句当事人的陈述、多说一句安慰同情的话、多问一下委托人的需求、多做一些耐心的解释、多做一点接待的记录、多给一点合理的解释,努力争取做到尽可能不让委托人、当事人多走一次。”这是司鉴院法医临床学研究室对鉴定人提出的“六个一”服务理念。
冉聃希望,下一个十年,能让更多的人在司法鉴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上述老父亲、老母亲的情况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