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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新闻解读: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异地可以申请失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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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而制定的。那么,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异地也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是可以的。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若户籍所在地和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原则,失业人员可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金,也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申领,且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还需注意的是,若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申领,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当然,若失业人员失业时忘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是可以补领的。参保人可以凭借社保卡或者身份证,随时到现场或者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关于60日的申请期限已经取消。但各地政策执行有所不同,具体以失业人员所在地政策为准。

此外,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登记有什么坏处?

办理失业登记持续有效一个月以上,就会中断社保。对于想要在一些楼市限购政策比较严格的城市买房的人,就会比较有影响了。比如说非南京户籍的人,就需要连续缴满24个月的社保才能够买房。

对于办理了失业证就不能领退休金、对就业和资格考证有影响、不能评职称等说法都是对失业证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