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龄化压力越来越大,养老保险的抚养比越来越小,延迟退休也就成了不得不做的一个选项。
2012年,我国的劳动力人口达到顶峰,我国的就业人数也逐年开始下降。按照国家统计年鉴的数据,2017年至2021年,我国的劳动力有79042万人减少至78024万人,就业人数由76058万人减少至74652万人。
我国人口化趋势更是严峻。2022年末,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是28604万人,65岁以上高龄人口是20978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9.8%和14.9%。在未来十年,1962年以后出生的人口将陆续退休,确实是需要做延迟退休的。
十四五规划就提出了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二十大报告和国家《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指出要推动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近日中信证券撰文,指出延迟退休方案或于2023年公布,2025年正式实施,2055年会实现65岁男女同龄退休的目标。
其实,国家早在2016年人社部原部长尹蔚民就提到有延迟退休的方案,准备征求意见后实施。一直拖到2025年实施,而且渐进式过渡时间是30年,这已经是对社会极大的照顾了。
延迟退休方案,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选择退休的年份确定退休年龄,另一种是根据出生的年龄确定退休的年龄。
如果目标是延长到65岁退休,2026年1月1日推动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有30年的时间过渡,可能就是如下的安排了:
每过一年,人们的退休年龄都增加2个月、4个月和6个月。比如说2025年退休年龄不变,2026年人们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岁零两个月,女性55岁零4个月或者55岁零6个月。只要在当年度退休,就要满足相应的年龄。这种方式简单易操作,非常直观明了。
这种操作的方式,会出现一种强制性选择,不利于弹性退休机制。比如说一位50岁女性可以在2025年退休,万一她因为各种原因推迟了一个月到了2026年,就要一下子承担晚办退休半年的压力。这种情况下,人们会符合条件就愿意办理退休。
但实际上像江苏等地已经开始推动自愿推迟退休政策了,如果能够保障人们的退休年龄不变,人们可能会有更多的选择。
这种方式,主要是在制定延迟退休方案的时候,直接根据本人的出生年月锁定了相应的退休年龄,未来自己想什么时候退休都是以现在锁定了退休年龄为基础,可以进行延退奖励或者提退减发。比如说是这种方式:
如果是2026年开始实施延迟退休,能够遇到的是1966年、1971年、1976年出生的男性和女性。他们的退休年龄是按照每晚出生一年,增加2个月、4个月和6个月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不管他们什么时候退休,都是以延迟退休方案已经确定的退休年龄为基础。
像美国采取的就是这样的方式。美国1935年确定的退休年龄就是65岁(男女相同退休年龄)。美国80年代开始推动延迟退休,只延迟退休了两年。对于1938~1942年、1955~1959年出生的人群,采取的是每晚出生一年,晚退休两个月的方式。实际上,也是用了30年的时间。
如果是以出生年月确定退休年龄,人们可以有更好的规划。对于年龄大的劳动者也是一种照顾。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放心选择晚退多得了。
总体来说,延退方案是各有各的道理的,国家的基本原则是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相信通过以上各种措施的综合使用,人们延退的压力会非常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