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我省出台了《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引发市民关注。《方案》明确,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方案》何时能落地?记者昨进行了采访。
我省走在全国前列
夫妻双方可享受10天育儿假
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方案》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方案》已于2月10日起正式实施,但具体实施细则还需省统一发布。
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以前,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我们江苏省延长了60天,总计158天,这对已经怀孕的女性而言,是个利好,因为在家休养和照顾孩子的时间延长了。”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江苏省延长的60天产假还不包括春节,国庆这样的法定节假日,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还可以顺延产假时长。
“《方案》还提出,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这个育儿假的政策落地,我省走在了全国前列。”我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政策,对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女性劳动者,优先给予就业帮扶。
社会保险费用
生育二孩给予50%补贴
《方案》明确,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
“目前,我市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是根据上一年度该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来的,举例而言,如果一个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是5000元,单位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拿到手是5000元÷30×143,拿到手的生育津贴是2.38万元左右。”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50%的补贴和80%的补贴怎么领取,从什么渠道领取?省里还未出台细则,等细则出台我市将及时实施。
《方案》还明确,取消社会抚养费,及时清理与三孩生育政策不一致不衔接的相关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计划生育家庭权益有保障
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
目前,我国鼓励生育二孩和生育三孩,那么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有哪些保障呢?《方案》明确,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新政策首次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
“这就意味着,这个请假是有条件的,首先父母年满60岁,其次,要在父母生病期间,才可以享受这个带薪护理假。”市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同时,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作为重点群体,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
为进一步降低养育、教育成本,《方案》明确,要加强财税和住房支持政策,减免经济困难家庭入托、入园、入学等费用,各地也可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保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8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大幅增加公办学校学位,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持续推动集团化办学、标准化建设。
通讯员 扬人轩 记者 陈高君
(扬州日报-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