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得好,欠钱不还的就应该好好治治!”
“你们是哪个法院的?真有力度啊……”
执行现场,不乏围观的群众,但对于法院的执行工作,却是连连叫好,既没有扰乱秩序的行为,也未有随意拍照的现象出现。这让我们看到法治社会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在日益增强。与此同时,法律尊严和震慑力,也在向社会和“心存侥幸”者传递:司法权威不容亵渎!”
义务帮工遭横祸
48个月后法官追回了欠债
“陆法官,第一笔赔偿款11万元我已经收到,太感谢你们了!”近日,一起时隔4年的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法院执行局干警的不懈努力下,顺利执结。
2019年4月,未满16周岁的李某在帮助曹某扶挖掘机斗子时,因曹某操作不当,致使李某右手三根手指受伤,中指和无名指脱落。经伤残鉴定,李某的损伤构成十级伤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因双方对帮工责任争议较大,李某无力承担各项医疗费用,遂将曹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曹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
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曹某一直拒绝履行义务,李某受伤后回到内地,因伤造成的残疾致使其找工作,处处受阻。无奈之下,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受理后,执行员陆怀雷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曹某的微信及银行账户。并多次打电话与曹某沟通,但曹某依旧未履行。
陆怀雷将其传唤至法院,通过释法明理、告知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的后果,曹某明白,在强硬的执行措施面前,赔偿责任无法推卸,但由于履行能力有限,希望能与李某协商。
2022年5月22日,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曹某当场给付赔偿款11万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在年底付清。
该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好心相助债难追
21小时后 他们把欠款执行回来啦
被执行人沙某于2021年至2022年期间,为经营其公司,多次向申请执行人杨某、熊某等5人借款3万余元。申请执行人杨某等人屡次向其索要借款无果,遂诉至法院。
法律文书生效后,沙某仍拒不履行,杨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十师法院受理后,执行员多次前往沙某公司及住址查找其下落,沙某采取躲避、欺骗等行为拒不履行。
执行员经多方打听,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得知沙某人在90公里以外的布尔津县,当即驱车前往布尔津,依法将沙某传唤至法院,并依法向其送达拘留决定书。
在带上手铐的那一刻,沙某心生悔意,当即表示和家人联系,想尽办法将钱凑齐。
经过漫长的等待,历时21个小时,这场执行狙击战打赢了,被执行人沙某将全部案款履行到位,5件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当申请执行人杨某等人拿到真金白银的那一刻,21个小时的坚守是值得的。
法院执行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强有力的“后盾”,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亦有情,但在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时,法绝不“容”情!为最大程度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兑现,彻底打破被执行人“美梦”,向社会传递司法权威和震慑力
图文:何怡昕、陆怀雷
编辑:李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