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忠节税思路
物流企业使用的人力劳动比较多,而人力劳动所对应的增值部分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也就是说, 企业给员工发工资部分的支出是无法抵扣增值税的,而如果能将部分人力劳动转变为机器劳动,就可以将工资支出转变为租金支出或固定资产支出,转变之后,无论哪种支出,均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所含的增值税均可以抵扣。如果企业的某项工作既可以由人力劳动来完成,又可以由机器来完成,并且支付的工资总额与支付的租金总额或固定资产购置价款相同,就可以通过将人力劳动转变为机器劳动来减轻增值税负担。
财忠节税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 年 12 月 13 日国务院令第 134 号公布,2008 年 11月 5 日国务院第 3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 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 2017 年 11 月 19 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根据 2011 年10 月 28 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第 11 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节税图
财忠节税案例
【例 11-4】某物流企业的某项工作既可以由人力劳动来完成,又可以通过租赁机器来完成。如果由人力劳动来完成,需要支付工资总额(含公司负担的“五险一金”)100 万元,如果租用机器来完成,所支付的含税租金总额也为 100 万元,请提出节税案例。
节税案例
如果使用人力劳动来完成,该企业支付的总成本为 100 万元,如果租用机器来完成,该企业虽然也支付了 100 万元的租金,但租金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相当于并未由企业负担。机器租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6%,可以抵扣增值税:100÷(1+16%)×16%=13.79(万元)。因此,该企业的该项转换, 每年可以为企业节省增值税 13.7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