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3人带着入侵鱼种“清道夫”在广西百色市澄碧湖水库放生引发热议。
其中一名放鱼人表示,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挽救。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14日上午已在澄碧湖下网围捕“清道夫”。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有数人带着“清道夫”到百色澄碧湖水库投放。网传视频显示,有人乘船在水中放生数条“清道夫”,边放生边说“见者都有福气”。
有人乘船放生“清道夫” (视频截图)
一张热传的朋友圈截图上,疑似其中一名放生者表示:“今天在菜市场被人骗了,说这个漂亮放生最好。”其又称,在民警和渔政提醒之后,内心感到无比惭愧,“以此为戒,也希望大家永远不要放巴西龟、‘清道夫’等一些外来物种危害自然环境。”
据百色广播电视台报道,9月10日,百色市农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后赶往放生现场。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找到了当事人。其中一名放鱼者罗先生面对镜头致歉,表示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挽救。罗先生称,不管如何罚他,如何指责他,他做错了,愿意承担责任。
经调查,现场放生“清道夫”的共有3人,由其中一名男子在市场购买后前往澄碧湖水库放生。该男子表示,自己一直有放生的习惯,此前放生过鲤鱼等普通鱼类。原先他并不认识“清道夫”,更不知道放生“清道夫”会对生态造成不可逆的破坏。
据公开资料显示,“清道夫”学名下口鲶,是甲鲶科下口鲶亚科的多辐翼甲鲶,“清道夫”原产自南美,被作为观赏鱼引入我国。它具有很强的生存能力和繁殖能力,对环境也有很强的耐受性,在国内几乎没有天敌。值得一提的是,“清道夫”有食卵特性,只要有它的存在,河流中的鱼卵难以存活,致使所到之处鱼类种类急剧减少,严重破坏生态链。
网上有不少卖家售卖“清道夫”
百色市永乐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中秋当天确有人放生“清道夫”,目前案件正在处理当中,还没有具体处理结果。
有人放生“清道夫”(图源:视频截图)
百色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后局里非常重视,将在科协举办关于“清道夫”的科普展览,去花鸟市场等地进行宣传,在右江两岸竖立警示牌。该工作人员称,希望广大的群众不要放生这种鱼,最好不要养,“‘清道夫’在国内几乎没有天敌,按照它的生殖环境,一般在两三年后到繁殖期,危害就会慢慢显现出来。”
一名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领域人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近年来,因为没有天敌,“清道夫”在中国南方的野外河流中泛滥成灾,对生态破坏性极大,许多无知的非法放生是其泛滥的原因之一,“呼吁所有花鸟市场全面禁售‘清道夫’,鼓励百姓在野外水体钓上后及时上报。”
百色市农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孙祖才表示,将根据行政处罚相关程序,经上级批准后下达处罚决定。
14日下午,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已对相关人员做完笔录,案件还在办理当中。14日上午,他们已在澄碧湖下网围捕“清道夫”,“目前放网下去,大概两三天后拉网,再看捕捞情况。”
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图源:百色广播电视台)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清道夫”属于外来物种,若随意放生,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面临刑事处罚。依据2022年5月8日刚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同时该法第25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将依照生物安全法第81条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生物安全法》第81条第2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刑法》第344条之一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放生有害鱼种清道夫,
哪来“福报”可言?
网传视频显示,有人乘船在水中放生数条清道夫,边放生边说“见者都有福气”。真是,看到的人都气愤极了,哪来“福气”“福报”可言?
公开资料显示,清道夫学名下口鲶,也叫豹纹脂身鲇,原产自南美,被作为观赏鱼引入我国,在国内几乎没有天敌。值得一提的是,清道夫有食卵特性,只要有它的存在,河流中的鱼卵难以存活,致使所到之处鱼类种类急剧减少,严重破坏生态链。关键是,清道夫没什么肉,没人去吃,被称为垃圾鱼。
放生清道夫,破坏生态链,是害人之举,给大自然带来的不是“福报”而是祸害。有南方的钓友就表示,现在江河之中清道夫已经泛滥成灾了,一上午能钓好多条。
泉州东湖公园捕捞的清道夫(图源:泉州网)
清道夫能泛滥到什么程度呢?据2022年7月《泉州晚报》的一则报道,当地东湖公园发现大量清道夫后,20条地笼放置短短一天时间,就抓获一百多斤清道夫。事后跟踪报道,就这一座公园的水体里,就捞出了四五百斤清道夫。新闻图片里密密的样子,令人震惊。工作人员表示,清道夫在没东西可吃之后,开始啃食荷花。
按理说,清道夫和鳄雀鳝一样,对生态危害极大,都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但两者又不一样,早在2014年,我国发布的第三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上,清道夫(豹纹脂身鲇)就已经在列,而鳄雀鳝至今还没有进入名单。
如果说对鳄雀鳝的管理,存在法规方面的漏洞,那么对清道夫而言,应该有法可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文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市场上的清道夫从何而来?网上为何又有“清道夫”明目张胆在出售?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之举,难道就没人管一下吗?
现在,广西百色警方称已介入调查,还没有处理结果。但要看到,对这样的涉嫌违法甚至可能犯罪之举,当地一定要执法必严,找到责任人依法处理才好。
广西放生清道夫引起舆论关注,是一件好事。在鳄雀鳝被聚焦之后,对外来入侵物种的整治,社会各界都达成了广泛共识,那就是要走上法律的轨道,而不能依靠一些人的“自觉”。首先,对已经列入名单的入侵物种,一定要对出售、放生、引进等行为依法打击;其次,对没有进入名单的有害入侵物种,有关部门要加快评估,更新“名单”,让执法有法可依。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惩一儆百的效果,最后让违规放生入侵物种的人,不会有“福报”降临,只会遭到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