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5月20日,我来跟大家普及一下新实施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520’。”5月19日,在南漳县城关镇玉印路138号,南漳县烟草专卖局的专卖执法人员赵丙荣正在给卷烟零售店主普法。
“‘520’不就是我爱你吗?”零售店主王女士疑惑地问。
“‘520’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卷烟数量在20万支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这个情形的,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都艳云详细地给卷烟零售店主补充解释。
“我这开店十几年了,你说的这条法律条款我还没注意到,今后一定要注意!”零售店主王女士说。
为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南漳县烟草专卖局严格做到普治并举,紧盯法治宣传节点,持续开展普法“进店铺、进烟区、进社区”活动,并在检查走访过程中,围绕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制品侵害及经营中容易出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使用不当、卷烟进货渠道等重点内容,推进以案释法和说理性执法,以身边人、身边事提升普法感染力,提高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让“法治养分”浸润民心。
(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南融媒 王成波 全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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