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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资深资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超生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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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袁超一、通讯员袁伊璇、肖冰洁)“感谢法官,我们终于不再是‘老赖’了,可以正常贷款和乘坐高铁了。”5月13日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丹江口市委第二巡察组的监督指导下,丹江口市法院于近日对多起未执结“超生罚款”案件当事人送达终结执行裁定书,得知自己终于不再为超生罚款处处受限后,当事人对法官连声表达谢意。

“国家已经放开三孩政策并出台废止违反计生政策而处罚的相关规定,那我们从前涉及超生的案件,还没执行完毕的是不是可以结束了?”2022年4月,相关案件当事人向丹江口市法院提出终结未执行完毕“超生罚款”案件的诉求,该诉求受到丹江口市委第二巡察组和丹江口市法院的高度重视。

经梳理发现,2016年以来,丹江口市法院已经做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共计30件60人,其中12名当事人被限制高消费,直接影响被执行家庭的正常生活,亟待妥善处理。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根据中央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政策,未执行完毕的社会抚养费案件不再继续执行,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

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2022年4月12日,丹江口市委第二巡察组、丹江口市法院、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召开专题研讨会,会议达成一致意见:由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丹江口市法院作出终结此类案件的申请,由丹江口市法院终结未执行完毕的社会抚养费案件,解除对相关案件当事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4月26日,丹江口市法院向3件未执结“超生罚款”案件6名当事人送达终结执行裁定书,向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送达26份终结执行裁定书,依法解除对尚未执行完毕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有效解决了“超生罚款”给相关当事人造成的困扰。由于案件时间长、当事人联系方式、地址变更等原因,部分当事人仍未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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