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人在路上走,“祸从天上来”。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近日,信丰县出现首例高空坠物案,一起来看看。
案件详情
2023年4月某日,黄某一早就在清理自家二楼楼顶前些天拆除下来的红砖,在往一楼地面扔时,砸中了正好从此处路过的被害人,导致被害人医治无效死亡。
据查,黄某当时在二楼抱着五、六块砖头,隐约看到楼下有个人影后,就马上往回缩,此时手上抱着的其中一块砖头不慎掉落砸中被害人头部,最终酿成严重后果。
我院经审查认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黄某现已被我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起来看看高空抛物有多危险!!!
我们又该如何预防?
检察官提醒
高空抛物、坠物事件的发生,大多是由于行为人缺乏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因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或疏忽大意,而造成严重后果,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利益,还可能让自己面临牢狱之灾。
再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坚决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说“不”,不断强化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尽力避免危险结果的发生。遇到高空抛物时,请立即拨打110。
请大家共同维护好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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