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2、购买普通住宅的条件
3、购买商业用房的条件
4、住宅和非住宅的限购套数关系
一、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北京限购政策在考核购房资格时,分为已婚家庭和单身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对于已婚家庭,考核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名下的房产总套数,以家庭为单位限购2套;而单身未婚家庭,只需要考核个人名下房产数量,限购1套。
家庭套数计算方式:
1)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和已完成网上签约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
2)来自不同家庭的2人及以上共同拥有一套住房的,各计一套已拥有的住房;
3)认定住房套数,购房者家庭名下在北京范围的住宅类房产,计算为名下已拥有的住房;
4)北京市建委规划立项中体现为非住宅项目的商品房不计入住房套数,非住宅项目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通常为40或50年,例如:写字楼、商业、办公、厂房、车位、配套公建、仓储等。
二、购买普通住宅的条件
1、京籍家庭可在北京购买2套住宅。
2、非京籍家庭可在北京购买1套住宅。购房人需在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此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②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北京没有房屋;
③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京买房。
三、购买商业用房条件
1)2017年3月26日之前已购买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
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②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全款买房。
2)2017年3月26日之后新建(在建)的商业住房,不得销售给个人。
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四、住宅和非住宅的限购套数关系
1、购房住宅房屋
名下已经拥有的按照非住宅类管理的房屋(商住),不影响买房资质审核时的套数计算。
2、购房非住宅房屋
名下已经拥有的住宅、非住宅均计入购房时的套数计算,(车位、储藏间等非住宅,不计入购买非住宅资质审核套数)。
【END】
以上内容
具体政策以各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