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阅读]追踪资讯:高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高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阅读:

2018年高密市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镇街区统计工作人员编制并调整有关职责的通知》(高编办【2017】42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乡镇统计工作岗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在高密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须是2016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

(二)应聘人员应在40周岁(197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高密市康成大街2999号高密市融智综合体7号楼656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18日之前取得)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研究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4)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服务期内考核材料以及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2018年高密市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说明情况。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 现场缴费

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报名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一并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 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通知将在“中国高密”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批准一并聘用。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缴纳面试费的通知将在“中国高密”网站公布。面试考务费为7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本简章由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6—2630173。

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中 共 高 密 市 委 组 织 部

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