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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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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新京报记者从中国残联召开的全国助残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信部、民政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做好今年全国助残日的相关活动。

这份文件要求,各地围绕落实困难残疾人救助保障措施开展活动,并明确提出,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推动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扩大补贴覆盖面。

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完善“全程网办”服务模式

本次全国助残日的主题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要求,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按照各自职责,聚焦助残日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实践活动,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

2016年,国务院要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效缓解了残疾人群体的基本生活困难和护理困难。但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动态调整机制、精准管理等方面存在短板,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此次通知要求,各地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围绕落实困难残疾人救助保障措施开展活动。对有突出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给予关心关爱,落实帮扶措施。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推动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扩大补贴覆盖面,完善“全程网办”服务模式。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要围绕持续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活动。健全残疾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做好数据核实比对和信息共享,有针对性地优化和落实农村残疾人帮扶政策措施,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千方百计提升农村残疾人的收入水平。

结合助残日开展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宣传推广工作

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要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开展活动。持续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推动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十大行动。落实《“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着力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

这份文件还提出,各地卫生健康、医保和残联等部门要围绕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和康复需求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发展。深入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促进服务提质增效。

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加快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推动落实《关于加快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工伤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残疾人的基本医疗保障,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残疾人健康服务水平。

要求各地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围绕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活动。深入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贯彻落实《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结合助残日开展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宣传推广工作。

推进省、市级政府网站和互联网应用的无障碍化、适老化改造

对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残联等部门要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活动。指导推进省、市级政府网站和互联网应用的无障碍化、适老化改造,扩大网站、APP信息无障碍改造覆盖面。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在全国助残日当天向全国手机用户群发手机公益宣传短信。在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中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质量。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部队要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重点针对困难残疾人,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环境。

此外,各地还可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军队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困难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就业帮扶车间、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勉励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鼓励社会各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切实解决残疾人的“急难愁盼”问题。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陈静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