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每天都会接到不少骚扰电话,有销售房产的,有推荐贷款的……他们是怎么拿到我的电话号码的呢?”有市民向记者反映。
有这样疑惑的市民并不在少数,近年来,广大消费者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屡见不鲜,更有甚者由此遭遇诈骗而蒙受财产损失,个人信息侵权成为社会顽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呼声。
但是,消费者在面对信息泄漏的问题时,却面临着难以举证、维权困难等情况。
近日,随着最后一宗案件判决结果的出炉,广东省消委会连续提起的四宗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全部胜诉,在有效震慑了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不法行为的同时,也开创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新模式,彰显了以法律手段治理个人信息侵权顽疾的成效。
省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4连胜
消费者获赔总额超7万元
今年3月15日,广东省消委会在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的支持下,就张某辉等五被告在经营活动中违法收集、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代表消费者分别提起三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7月27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判决相关被告人删除所有非法持有的个人信息,公开发表赔礼道歉声明,并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用,同时判决其中四被告分别赔偿消费者损失共计28140元。
今年5月21日,在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广东省消委会就赖某华等五被告非法盗用个人信息谋利、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的行为,再度提起一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10月27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五名被告人共同赔偿43385元,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案件的诉讼费、律师费。
12诉9胜,整改撤诉、和解2宗
广东省消委会公益诉讼成果引领全国
“广东省消委会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探索和丰富我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践,目前已提起公益诉讼12宗,胜诉9宗,整改撤诉、和解2宗,公益诉讼成果引领全国。”广东省消委会秘书长杨淑娜表示,省消委会将持续关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加大案件筛选力度,适时提起新的诉讼,切实推动解决个人信息侵权问题。
某输入法APP没有在显著位置展示隐私政策、某浏览器广告页面带有诱导性点击的关闭提示,点击就会跳转或自动下载……今年以来,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作用的同时,广东省消委会还通过投诉调解、消费调查、宣传引导、监督指导等一系列有效手段和举措,持续强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例如,今年7-9月期间,省消委会组织开展了“常见类型App非必要个人信息收集情况调查活动”,对300款常用APP进行了问卷和体验式调查,相关结果发布后,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9-10月期间,省消委会又重点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网络竞答活动,吸引数万网友参与答题。
“11月5日,针对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的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的问题,组织约谈省内三大运营商和相关电信企业,指导督促行业企业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整改,坚决防范杜绝个人信息泄露,更好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省消委会副秘书长黄冠英告诉记者,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
保护个人信息,记好“四个要”:
一要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认真学习《个人信息保护法》,掌握法律要求规定,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个人隐私安全。
二要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习惯。在接受经营者服务时,要明确经营者收集个人信息的方式、范围、目的和依据,如非必要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给经营者。
三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轻易在网上“晒”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内容与资料,对于一些容易造成自己信息泄露的资料,如快递、外卖订单,应及时妥善处理。
四要主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反映,或登录广东省消委会官网投诉维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贾政、何颖思 通讯员:粤消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耀烨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彭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