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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秘闻发布:北京专打冤案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陈丽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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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王天子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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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件,如果超过十年还没解决,是否还能找到突破口?

一个案件,如果当事人多年上访无果、甚至于此付出了生命,是否还有回旋余地?

一个案件,如果当事人只得到口头承诺而缺少书面证据材料,是否还有机会力挽狂澜?

若上述因素都叠加在一起,是否又能起死回生?

上述答案不仅是肯定的,还取得了相对圆满的结局。此案进入尾声,当地法院组织政府通过协商的方式满足了委托人诉求,国库财政拨款还把律师费都报销了。正如委托人所言,“如果没有遇见陈律师,这个案子可能永无出头之日,”

一场隔着栅栏的特殊交流

2022年4月,安徽合肥的郑先生等一行几经辗转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陈丽芳律师团队,当时全国疫情极度蔓延,大街小巷都处于封闭状态。

陈丽芳律师只能排除万难隔着栅栏与郑先生等人交流案情,在详细了解案情以后,陈律师却给出了让委托人意料之外的“否定答复”。

“郑先生,看了您的材料,也详细研判了您的案情,以我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这个案件的转机不大,您花律师费可能很不划算!”陈丽芳律师有着多年征拆领域的办案经验,一向把被征收人能否实现利益诉求放在第一位,这一次她一如既往地心直口快,第一时间就向被征收人如实告知了对此案的客观评估。

“陈律师,您也看到了我们有多冤,这些年就是因为维权不得法才走了冤枉路,这期间还死了两个人,其中几个当事人岁数也大了,他们就想闭眼之前能看见这个问题解决了,您接了案子全力以赴就行,我们没有太高的要求!”郑先生的一番诚挚表白打动了陈丽芳律师,这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绝令人动容。

拆迁方出尔反尔撕毁“口头承诺”

2014年,郑先生所在的小区开展征迁工作,当时并没有作出文件性拆迁补偿方案,时任社区书记及相关拆迁部门的领导向包括委托人在内的村民口头承诺:有证无证(指建房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有票无票(指缴到村委会和自然村的费用票据),拆迁补偿标准都一样;如果提前搬迁,每间房屋会有6000元的提前搬迁奖励;承诺每间房屋可以按优惠价格1200元购买60平方米的房屋;两间以上的可以按照22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增购15平方米。

当时,郑先生等人出于对政府拆迁工作的支持以及对村两委的信任,在没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同意开展拆迁工作,至2016年5月全部拆除完毕。

然而,让大家没想到的是,拆迁方出尔反尔,不承认社区书记之前的许诺,不仅如此,更是抛出了需要购房发票及房产证明才能享受上述拆迁政策的言论。更可恶的是,拆迁方为了恶意消耗被征收人的法定救济期限,派出所谓的工作队以“解决问题”的名义将此事拖了一年,让大家稀里糊涂丧失了救济权利。

也正因为此,郑先生等人开启了漫长且艰辛的上访维权之路。

陈丽芳团队组合拳介入成效卓越

陈丽芳律师团队强势介入本案以后,针对几个核心争议焦点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维权举措,具体如下:

焦点一:面对此案证据不占优势、法定救济权利几乎丧失殆尽的被动局面。陈丽芳律师团队采取了一系列强力救济措施,而所有的救济举措的目的都是围绕“收集证据、推动案件走向司法程序”这两大终极目标。

焦点二:刑事立案,要求追究许诺人的法律责任,用以固定当时承诺的拆迁政策。与此同时,陈丽芳律师团队发出多份律师函,目的是向当地行政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传递村民声音、摆明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焦点三:更高级别更有力度的情况反馈与声音收集。陈丽芳律师团队指导村民向更高平台传递声音,此举得到了明显回应,当大家听到国家督查部门向当地政府打电话关切此事内心着实激动了一把,觉得“有转机了,”。而此时陈丽芳律师却提醒大家不要盲目乐观,要立足案件本身;

焦点四: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以“行政不作为”的形式将案件推进司法程序。陈丽芳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过上述如此多“环环相扣、步步凑效”的先期铺垫,该案件总算打破了僵局,无论是法院,还是当地政府,都逐步建立起解决这桩陈年旧案的意愿,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一起看似不能解决的陈年冤案得以妥善平息。

陈丽芳律师团队在这起疑难复杂案件中表现出了深厚的斡旋功底和高超的维权技巧,把几乎没有回旋余地的死案幻化出生机,直至矛盾化解。被征收人的诉求得以满足,用实际行动回馈了这群老百姓的嘱托与期待。

虽然本案得以圆满解决,但陈丽芳律师还是觉得内心并不轻松。在她看来,本案中村民的依法维权觉悟来得太晚,这让他们受了太多苦、吃了太多亏!

也正因此,陈丽芳律师还是想对广大正面临或即将面临征收困扰的老百姓提个醒:如果上述案件早一点寻求法律层面的救济,结局肯定比现在更好。面对征拆,不能轻易妥协,更不能只信口头承诺,凡事要落实到白纸黑字上。还是那句耳熟能详的维权箴言:维权要趁早,多赢靠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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