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财产不得继承
“一对老年人合法再婚”,这说明这两位老人丧偶或者离异,双方处在单身状况,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
有的再婚夫妻,目的不纯。比如农村老年妇女丧偶或者离异后,到城市找个有养老金的单身老头,本以为可以“享清福”,老头留遗嘱我“有房子住”“留下养老钱”。
但是,实际上事与愿违。老头活着时候,有“老伴”伺候着,当着面说的好听,背地里子女对其施加压力,银行存款给了子女,房子也留给了子女。
老头两眼一闭,处理完丧事,老头的子女,就对这个继母下达逐客令,限定几天搬走。
自信满满的老太太这回心凉了半截。
再婚老太太对老头婚前房产是否有权继承?
首先,夫妻相互继承权。
夫妻相互遗产继承权是以合法领取结婚证为前提的。
有权继承的范围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两人搭伙过日子不领证的,不论多少年,都没有相互遗产继承权。
其次,男方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已有约定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一方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一方死亡的婚前财产,是否列为另一方可以继承财产的范围?
可能有争议。
有的主张无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还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活着的一方都可以继承。
这里需要提及的,头天结婚领证,第二天新郎死亡,新娘是否有权继承房产?
实际是父母出资,产权证没有办呢。
有部分人极力主张新娘有权继承房产。
再婚很多年没房住的人,更是主张继承房产。说什么“我伺候老头多年,他死我连房子都没捞着,是免费保姆”“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
再次,男方房产除再婚老伴以外,由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继承。
再婚老伴对老头留下的房子尽管没有继承权,所有权,但仍有居住权。
死去老头的子女,对父亲再婚老伴也就是继母,不要太绝情。
应当允许老太太继续居住,直到她死亡为止。
有不同意见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