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要求一旦怀孕自动离职#的话题冲上了热搜第一名,有网友不得不再度感叹:怀孕真的是职场女性的“诅咒”吗?
这次引发关注的是一封“女员工郑重承诺一旦怀孕自动离职而对公司免责的承诺书”,网传承诺书显示:“本人郑重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一旦怀孕,本人要自动离职,并且放弃追究本单位任何经济补偿和相关法律责任。”随即,媒体向发帖当事人求证后,确认了这封承诺书的情况属实。
有网友分析,当事人可能在两种情况下签下该承诺书,一种是公司要求女员工入职前签下承诺书;另一种则是女员工迫切需要这份工作而作此承诺,公司因此承诺同意该员工入职。但笔者觉得,无论是否签下这份承诺书,在某些用人单位看来,女员工都是卑微的。假使真有女员工签下,这企业或许还会因此沾沾自喜,以为就此便可免除责任。
据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表示,如果这封承诺书违反了劳动者的真实意思,是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被逼无奈,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就是一个无效的条款。”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乃至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这些明确的法律条文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企业必须要遵守的。可令人无奈的是,这并非个例——#孕妇因上夜班打瞌睡被公司辞退#、#女子怀孕5个月被公司要求主动离职#、#女经理怀孕住院被调岗降薪直至辞退#……仅是今年以来,关于职场女性怀孕被离职的事情就屡登热搜,我们也不止一次看到公众和律法对此类企业的批判和谴责,但尽管如此,依然有公司我行我素。就以此次的“承诺书”为例,笔者觉得这就像是给女员工装上了虚拟摄像头,主要目的是所谓的“震慑”。
那么这些企业如此明目张胆地违法底气,又从何而来?
事实上,女员工因怀孕而被辞退,真正闹上法庭的,目前来看并不多。因为一旦闹上法庭,申诉和仲裁周期长,很多怀孕员工更是没有精力应对此事,也就只能选择默默吃着哑巴亏。所以,公司侵犯员工个人权益的成本低,这才是不法甲方制定霸王条款的主要原因。
虽然法律保护孕期女员工的常识早已深入人心,但个别企业仍旧喜欢装聋作哑、公然违法,并且试图利用“软暴力”、“软手段”让女员工放弃本就属于自身的正常权利。试想,如果能从严处罚并处罚到位,涉事企业乃至更多企业还会有类似的侥幸心理吗?而从企业出发,出具如此缺乏温度和人情味的要求,又会对建设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形象、吸引精兵强将有何帮助呢?笔者觉得,不尊重员工基本权益的企业,最终的结果也只会是人心不聚、分崩离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