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人注意了:7月1日起,全国摩托车电动车迎来新规,一定要明白这几项新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这两年,受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不少人的收入都或多或少出现了一定的减少,再加上燃油的价格涨上去之后,就没有看到怎么降,开车的成本不断的在提高。因此,对于一些在城市里的人来说,选择用电动车进行代步也是一个很好的方式。
可能有些朋友会表示,这几年汽车的价格持续下降,尤其是对新能源汽车来说,价格更是下跌了接近1/3,甚至有部分品牌下跌了近一半的价格。
电动车的价格下降并没有带来好的销量,收入的减少让人们的消费更加理性,一辆电动车再怎么降价也需要近10万元,而一辆普通的电动车只需要一两千元就可以。
一方面骑电动车可以避免交通的拥挤的等待;另一方面电动车在大城市里也能够比较方便的找到停车的地方。
而对于一些相对偏远的地区来说,摩托车的使用更加广泛,燃油的价格只涨不降,摩托车更加便捷省油,也成了很多农村人的选择。有关机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电动车摩托车保有量在10亿左右,而这一次电动车摩托车迎来新规则,关乎10亿骑车人!
随着电动车的更新迭代,它的续航能力也越来越强,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在一些限摩托车的城市中,电动车成了摩托车的替代品在街道上飞驰着。
省钱,便捷等优点让马路上的电动车越来越多,甚至在某些城市,汽车不怎么拥挤,反而电动车很拥挤。
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时期,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直接就汇成了一条拥挤的车流。而这个时候一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他们给整个交通带来了很多的麻烦。
随意的闯红灯,超载超速,随意变道,甚至是逆向行驶。情况轻微的造成交通的拥挤,稍微严重一点的轻微的刮蹭,更严重的可能会危及生命。
除此之外,一些人为了使自己的电动车速度更快,续航更远,随意的进行改装。
电动车的维修,改装停放,使用等,以及锂电池的充电、报废和回收等环节存在管理不规范。存在非法改装,入户充电,过度使用和电池老化等问题,滋生了大量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户外充电桩不足,充电价格不均等,原因入户充电问题比较普遍人车同物导致火灾,亡人率居高不下。
据中国新闻网发布的报道显示:
在2021年10月份全国发生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就高达1.4万余起死亡人数达到了41人,受伤人数达到了157人。而这还仅仅是一个月内统计出来的数量。
在道路上发生的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数量更加惊人。
据交管部门统计,近5年来全国共发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了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还在逐年增长,年均分别增长为23.3%和30.9%。
为了让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更加规范,避免发生更多的交通事故,各个地区纷纷都出台了不同的规定,但是各地区的新规所起到的作用并没有很大,电动车违规载人,超速乱闯,红灯随意变道,逆向行驶的现象依然存在。
自7月起,全国电动车、摩托车将迎来新的规定,这个新规的出台将直接影响10亿骑车人。
一,按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新规定,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摩托车上路时,都需要佩戴安全头盔,如果发现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交警有权对车主进行罚款200元。
当然罚款并不是目的,其实这主要是为了保护骑车人的生命安全。与相关科学测试表明,佩戴头盔骑电动车,一旦遇到交通事故,存活的概率相对来说是要比没有佩戴头盔的人高很多。
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须按规挂牌和办理驾照。对于那些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还没有上牌办理驾照,的车主现在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上牌和驾照。7月1日之后,对无车牌无驾照的车主将会处以重罚。
而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让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摩托车驾驶人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去办理登记。这样对于那些闯红灯和违反交通规则的电动车驾驶人和摩托车驾驶人来说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这个措施也能够有效地减少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出现违法行为。
三、在7月1日之后,交警还可以检查电动车的充电器是否合格,以及电动车是否存在改装的行为。一些充电器质量存在问题的,要求车主及时更换合格的充电器,对于改装的车辆将会依法采取相关的措施。
四、老年代步车将被认定为机动车,需要上牌和驾驶证才能够上路。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老年三轮四轮代步车一般都会被判为主要责任,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将会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
其实该规定在有些地方已经过了过渡期,明令禁止进行老年代步车的上路。甚至有些地区直接禁止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违规的电动三四轮车。
而这些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避免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由于质量不过关,或者是私自改装,存在安全隐患,从而造成的自然爆炸等情况。注意措施,能有效地避免电动车发生火灾的情况也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虽然相应的电动车摩托车新规出台,但是新规的出台,并不是在阻碍人们的骑行,而是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加安全的出行。
电动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数量也在不断地增加,安全方面也更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新规的出台,也希望所有使用者能够严格地遵守。
文: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