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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普及一下婚姻法即将作废是什么意思,民法典与婚姻法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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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是知浅呀


【民法典一旦实施,2020年之前的婚姻法就会被作废,取而代之的就是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篇。】


民法典与原来的婚姻法相比,修改了哪些呢?


我们先了解一下。


什么是婚姻法?什么是民法典?


婚姻法


民法典


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编部分,与原来婚姻法、收养法相比,有六个需要特别注意的条款:


一、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


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从《婚姻法》上“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到《民法总则》中可撤销婚姻。


体现了立法的人本理念,更加彰显了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婚姻自主权。


对经过告知严重疾病,仍然选择缔结婚姻的当事人,可撤销的婚姻与无效婚姻相比,有了更多的选择权。


二、增加一项婚姻无效的情形


规定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利用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结婚登记的事件屡见不鲜。

为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的《民法典》规定了冒用假证的婚姻无效。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受害方寻求救济的途径。


根据实际出现的案例,遇到伴侣利用假证登记的婚姻,受害方经常会选择三种方式来维权,即到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对民政部门的过错提起行政诉讼、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民政部门只对受到胁迫并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的婚姻可以撤销。


三、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目前,我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设置离婚冷静期有利于减少夫妻之间草率离婚的现象。


设置离婚冷静期并非我国特有,在美国、法国等国家都有类似离婚冷静期的制度。


四、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


离婚损害赔偿不是因离婚造成损害的赔偿,而是因夫妻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此次《民法典》新增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的情形,为婚姻无过错方获得赔偿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五、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此次取消也是为顺应全面二孩政策做出的修改。


六、居住权


是一个物权。


买房时一定要查册,看房屋有没有被设置了居住权。


因为,新房东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


被设置居住权的房子没有商业价值,只能等居住权到期后才会恢复商业价值。


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


比如,老人给保姆设置了20~30年的居住权,子女继承房屋,还要熬过保姆这20~30年的居住权。


无效婚姻


因欠缺婚姻成立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

(5)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离婚


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离婚有两种形式:


①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②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冷静期


大家对于婚姻冷静期,所持观点各不相同。


网友一:家暴不用走婚姻冷静期,你可以去诉讼离婚~


网友二:你结婚就是为了离婚的吗?


网友三:你关注这种事做什么?


网友四:你以为诉讼就这么简单吗?


这是一个微博博主的观点。


我并不反对这种观点,但既然它公布了,也就说明了它的可行性。


我们应该遵守民法典的规定,做一个好公民。


微信公众号同名,风尘入眉眼


文|是知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