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是知浅呀
【民法典一旦实施,2020年之前的婚姻法就会被作废,取而代之的就是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篇。】
民法典与原来的婚姻法相比,修改了哪些呢?
我们先了解一下。
什么是婚姻法?什么是民法典?
一、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
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从《婚姻法》上“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到《民法总则》中可撤销婚姻。
体现了立法的人本理念,更加彰显了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婚姻自主权。
对经过告知严重疾病,仍然选择缔结婚姻的当事人,可撤销的婚姻与无效婚姻相比,有了更多的选择权。
二、增加一项婚姻无效的情形
规定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利用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结婚登记的事件屡见不鲜。
为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的《民法典》规定了冒用假证的婚姻无效。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受害方寻求救济的途径。
根据实际出现的案例,遇到伴侣利用假证登记的婚姻,受害方经常会选择三种方式来维权,即到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对民政部门的过错提起行政诉讼、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民政部门只对受到胁迫并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的婚姻可以撤销。
三、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目前,我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设置离婚冷静期有利于减少夫妻之间草率离婚的现象。
设置离婚冷静期并非我国特有,在美国、法国等国家都有类似离婚冷静期的制度。
四、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
离婚损害赔偿不是因离婚造成损害的赔偿,而是因夫妻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此次《民法典》新增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的情形,为婚姻无过错方获得赔偿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五、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此次取消也是为顺应全面二孩政策做出的修改。
六、居住权
是一个物权。
买房时一定要查册,看房屋有没有被设置了居住权。
因为,新房东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
被设置居住权的房子没有商业价值,只能等居住权到期后才会恢复商业价值。
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
比如,老人给保姆设置了20~30年的居住权,子女继承房屋,还要熬过保姆这20~30年的居住权。
因欠缺婚姻成立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
(5)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离婚有两种形式:
①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②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大家对于婚姻冷静期,所持观点各不相同。
网友一:家暴不用走婚姻冷静期,你可以去诉讼离婚~
网友二:你结婚就是为了离婚的吗?
网友三:你关注这种事做什么?
网友四:你以为诉讼就这么简单吗?
这是一个微博博主的观点。
我并不反对这种观点,但既然它公布了,也就说明了它的可行性。
我们应该遵守民法典的规定,做一个好公民。
微信公众号同名,风尘入眉眼
文|是知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