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性企业来说,其运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随着2018年5月1日多项新政策的颁布,整个政策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下面,我们就企业四大税种的最新税率、计算方法和最新优惠政策(重点)给大家做一个梳理,以支持到广大财税人的日常工作。本文主要梳理个人所得税。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也就是2012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1,500元 | 不超过1455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改革前与改革后对比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如:某人某月工资减去社保个人缴纳金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金额后为5500 元,个税计算:(5500-3500)*10%-105=95元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15000元的 | 5 | 0 |
2 |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10 | 750 |
3 |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20 | 3750 |
4 |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30 | 9750 |
5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35 | 14750 |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只对80%的部分征税;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不超过16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部分 |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11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钱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Excel公式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数据如图计算如下
B2=2017年12月工资
C2=2017年12月社保
D2=2017年12月应纳税所得额=2017年12月工资-2017年12月社保=B2-C2
E2= 2017年12月个人所得税=ROUND(IF(B2-C2-3500<0,0,MAX((B2-C2-3500)*{0,0.03,0.1,0.2,0.25,0.3,0.35,0.45}-{0,0,105,555,1005,2755,5505,13505})),2)
F2= 2018年1月年终奖
G2=2018年1月年终奖个人所得税=ROUND(IF(D2<3500,MAX((((F2+MAX(D2,0)-3500)/12>{0,1500,4500,9000,35000,55000,80000})*{3,10,20,25,30,35,45}%)*(F2+MAX(D2,0)-3500)-{0,105,555,1005,2755,5505,13505}),MAX(((F2/12>{0,1500,4500,9000,35000,55000,80000})*{3,10,20,25,30,35,45}%)*F2-{0,105,555,1005,2755,5505,13505})),2)
姓名1,2017年12月应纳税所得1200+2017年1月年终奖500=2700<免征额3500,个税为0
姓名2,2017年12月应纳税所得2700<3500,用2017年1月年终奖3000-(3500-2016年12月应纳税所得2700)=2200作为应税基数,个税为2200*0.03=66
姓名3,用2018年1月年终奖12000/12=1000,不超过1500税率为3%,个税为12000*0.03=360
以下图案例转自网络
姓名4,用2017年1月年终奖18000/12=1500,超过1500税率为10%,个税为18000*0.03=540,18001*0.1-105=1695.1,依次类推,来算出每个人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序号 | 减免项目名称 | 政策名称 | 减免性质代码 |
1 | 其他地区地震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62号 | |
2 | 其他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 |
3 | 个人转让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 | |
4 |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 | |
5 | 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 | |
6 |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6号 | |
7 | 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 |
8 | 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 |
9 | 低保及零就业家庭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 |
10 |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 |
11 | 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 | |
12 | 对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 | |
13 | 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 | |
14 |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 | |
15 | 三板市场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 | |
16 | 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 | |
17 | 拆迁补偿款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 | |
18 | 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2号 | |
19 | 低保家庭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2号 | |
20 |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号 | |
21 | 见义勇为奖金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25号 | |
22 | 平潭台湾居民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 | |
23 | 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7号 | |
24 | 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 | |
25 | 体彩中奖1万元以下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12号 | |
26 | 发票中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 | |
27 | 外籍个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 |
28 | 外籍个人出差补贴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 |
29 | 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 |
30 | 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 |
31 | 外籍个人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 |
32 | 举报、协查违法犯罪奖金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 |
33 |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 | |
34 | 工伤保险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40号 | |
35 | 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 | |
36 | 横琴、香港、澳门居民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3号 | |
37 | 奖学金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 |
38 | 个人出租房屋减征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 |
39 | 个人出租房屋减征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 |
40 | 拆迁补偿款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 |
41 | 前海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5号 | |
42 |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 | |
43 | 个人出租房屋减征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125号 | |
44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 | ||
45 | 证券资金利息免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40号 | |
46 |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9〕267号 | |
47 | 青奥会、亚青会、东亚会税收优惠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1号 | |
48 | 亚沙会税收优惠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1号 | |
49 |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奖所得免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127号 | |
5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 | ||
51 | 远洋运输船员伙食费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202号 | |
52 | 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 |
53 | 符合条件的外交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 |
54 | 保险赔款免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 |
55 | 符合条件的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 |
56 | 省级、部委、军级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 |
57 | 税收协定减免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 |
58 | 税收协定减免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 |
59 | 税收协定减免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 |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 |
60 | 税收协定减免财产收益所得个人所得税 |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 |
61 | 税收协定和其他类协定等减免其他各类所得个人所得税 |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含税收条款的其他类协定等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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