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专家建议,“十四五”时期,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发挥好逆周期调节作用,要将减税降费政策与财税改革结合起来,重视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优惠,完善有利于创新的税费制度体系。
回顾“十三五”规划纲要,其中提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围绕解决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地方税体系、增强地方发展能力、减轻企业负担等关键性问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财税制度。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十三五”时期是财税改革的重要和关键时期。新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是“十三五”财税改革的标志性事件,重新确立了政府预算的法律基础和地位,明确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并通过预算、税制、央地财权划分等一系列改革和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合法化等重大政策措施,实现了政府预算更完整、宏观调控更有力、创新发展更有效,为我国经济稳定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十三五”减税降费规模将超7.78万亿元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始终贯穿“十三五”时期。目前,我国已出台了外交、应急救援、自然资源、公共文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全面完成了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并完善了增值税制度,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税率由四档减至三档,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快税收立法工作,18个税种中已有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11个完成立法。
伴随着财税体制改革,“十三五”时期,我国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记者根据财政部数据统计,2016年-2020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实际减税降费6.78万亿元。整个“十三五”期间,实际减税降费规模将超过7.78万亿元。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实施了包括减税降费在内的一系列积极财政政策。实践证明,减税降费政策,不仅在减轻企业负担、改善企业经营、增加企业研发能力和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显示出了显著的宏观效应,成为助力经济企稳回升的重要因素。
除了减税降费外,“十三五”期间,专项债发行量逐年扩张。从2016年至2020年,专项债新增限额分别为4000亿元、8000亿元、13500亿元、21500亿元、37500亿元。张依群表示,专项债的大规模发行及使用对稳投资、稳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财税政策继续加力提效
展望“十四五”,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崔志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财政政策的方向是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强化绩效管理,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引导资源配置。通过综合财务报告的公开和审计,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视事前科学决策机制,优化政府信用的评价机制。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划分明晰的基础上,地方的财源建设要与其事权相匹配。财税资源分配上除优化税种分配、共享税比例分配之外,还要重视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优惠。
“‘十四五’时期,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发挥好逆周期调节作用,财税改革将继续在预算管理、税收制度、央地财政关系三大方面继续深化改革。”张依群表示,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原则,突出预算绩效改革,在推进政府机构职能转变的同时,合理优化政府预算支出结构,提高政府运转效能;税制改革将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加快税收立法进程,特别是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改革方面步伐会进一步加快,结合连续出台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推进费改税和税费规范优化,合理减轻企业和城乡居民负担,大力鼓励技术研发和创新创业,充分调动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进一步理顺和细化,中央与地方、地方以下各级政府责权利将更加统一,中央对地方的经济责任和转移支付将更加合理规范。
陈龙表示,“十四五”期间,财税政策的方向和任务是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推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尽快形成,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和动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尤其是要考虑税制结构的调整,将减税降费政策与税制改革结合起来,完善有利于创新的税费制度体系。同时,提升财政统筹公共经济资源的能力,在增强财政可持续的基础上,优化支出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在支持国家战略和维护国家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