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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干货讯息:2022年全面停止催收网贷,什么是信用卡催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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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协下发了《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试行)》的文件,关于信用卡催收业务的规范管理,之前仅是在其它文件条款中有所涉及,这次《指引》的出台,也是相关职能部门首次针对信用卡催收业务提出的专项指导性文件。

中国银行业协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由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是银行业的自律组织。其中银行卡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有33家发卡银行,因此,此项《指引》涉及的会员单位覆盖了目前主要信用卡发卡银行,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部分区域性银行、农商/农信系银行。

近几年,信用卡受到外界诸多因素的影响,所积累的风险规模也越来越大,在刚发布不久的2021年第三季度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为869.26亿元,较第二季度增加51.22亿元,环比增长6.26%。

当然,这部分总额仅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8.4万亿元的1.04%,根据国际经验,这一指标尚处于比较正常的范围内。在2000年前后,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美国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信用卡债务风暴,有的坏账比例高达5%,对各自的信用卡市场形成了严重冲击,也令这些信用卡市场重新调整了业务,经过多年才逐渐走出卡债的阴霾。

而卡债所造成的问题,一方面是社会性的,另一方面则是业务性的。社会性的问题主要是发卡机构和卡债逾期用户之间因债务催收引发的矛盾,而业务性的问题,则与发卡银行盲目创新产品、降低门槛吸引用户办卡不无关系,这在几个信用卡市场的卡债风暴中被体现得淋漓尽致。

由此,导致了一些用户过度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形成严重的信用卡债务难以偿还,而派生出来的就是信用卡债务催收业务,发卡银行对债务人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催收回款,有些欠款委托给了社会中的催收公司,甚至有些具有黑社会背景,利用合法和非法手段进行催收。

没有被相关制度约束的卡债催收,让发卡银行与卡债用户之间产生巨大的矛盾,众多“卡奴”陷入更深的困境,有些人甚至走上绝路,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也让这些市场的监管机构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立法并出台一系列政策,为了保护消费者,并救济信用卡债务人,纠正行业发展中的错误。

日本出台了《破产法》,强化对破产者的保护,后又出台了《贷款业法》、《分期付款销售法》等法规。韩国要求发卡机构建立合理的费用标准、缩短延后付款期限,逐渐调低多持卡者的总信用额度,新信用卡持有者须证明其有还款能力;协助逾期未缴纳债务的持卡人解决债务问题,厘清适用代偿卡债的资格和标准,延长放款期限等。

台湾2000年颁布施行了《金融机构办理应收债权催收作业委外处理要点》,制定了卡债协商机制,发卡机构和债务人就还款利率、免收违约金等可以进行协商;强化个人破产方式解困,成立“关怀卡债族扶助工作小组”,协助严重困难的债务人获得救济等。

近年来国内信用卡市场爆发式的发展,发卡银行为了抢占信用卡市场份额,通过“跑马圈地”的方式,不断降低发卡门槛,对用户以多头授信、高额授信来吸引客户申请信用卡,有些用户通过套现、养卡等虚假交易的违法违规手段达到提升额度的目的,都是从根源上形成了潜在风险。

尽管信用卡债务风险的主要责任并不能强扣在信用卡头上,但是对于那些缺乏正确价值观、消费观,并且自制力差的用户很容易产生诱惑,造成冲动性消费,以及违规用于创业、投资、赌博,甚至是被网络诈骗。所接触的很多卡民抱着“信用卡不套现还有什么用”的心态,最终受到影响的还是信用卡业务的发展。

被“杀猪盘”欺诈,受伤的却是发卡银行

发卡银行针对信用卡逾期不良贷款多采取客服提醒持卡人,以及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提醒、协商和诉讼等手段向债务人进行催收欠款。由于发卡银行和律师事务所的催收能力逐渐无法适应信用卡逾期账款日益增长的速度,出于加快逾期账款回收的考虑,借鉴国际通行手段,将包括信用卡逾期催收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催收机构。

但是,目前在关于信用卡催收业务方面尚没有专门的法律和法规进行约束,只是在部门法规中通过几个条款有所提及。国内的第三方催收公司也处境尴尬,一方面没有明确的行业管理机构,只能通过行业自律,以及委托发卡银行的监督实现自我管理;另一方面处于发卡银行和债务人之间“夹板”的位置。

此次中银协出台的《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试行)》,从内容条款中看到,对信用卡催收行为进行了明确,对催收行为规范进行了约束,对发卡银行、催收机构内部管理提出严格要求,待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无疑会对信用卡催收工作是一种制度性的制约。

在规范发卡银行和催收行业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另一个现象,就是以“代理协商还款”为目的的所谓“反催收联盟”的客观存在。它们隐藏在借款人身后,利用相关领域监管尚处于空白,通过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滥诉,对发卡银行施加压力,形成了“投诉”黑灰产行业乱象。

虽然监管、司法、公安机构对“反催收联盟”进行打击,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现象还会长期存在。银行即便改进对信用卡债务逾期问题的服务思想,依据持卡人实际还款能力给予相应的分期方案,并减免部分费用,但是其基础在于欠款人要具备还款的能力和意愿。由此可以看出解决信用卡债务风险的根本之道,在于提高个人收入为核心,然而这也是一个长期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

因此,该《指引》在2022年实施之后,或许对发卡银行催收工作的走向会产生很大影响,要想改变目前的这种状况,还需要很长时间的消化,绝非是一日之功。既然难以改变现有的问题,恐怕只有改变发卡银行的经营思想,在化解现有问题的同时,一定程度上降低未来累积的风险问题。

首先,严格执行监管的“刚减”政策,不能为了扩大市场规模和发卡量,就降低审批标准发卡,杜绝“卡王”、“卡神”现象的攀比效应;同时,还要严格控制多头授信、重复授信现象,过度积累风险形成潜在危害。

其次,调整靠“额度”留客的经营意识,在一些所谓的“教材”中,就有“信用卡额度低,向银行提出销户要求”的方法,来达到为其提额的目的。发卡银行可以通过正面的消费数据,主动为良好的用户提升额度,也应该通过负面的消费数据,限制用户额度,甚至敢于在其还款后强制销户,来有效地降低信用风险。

《指引》既已出炉,发卡银行必然将直面其对催收业务的影响,但是催收业务终归还是“事后风控”,只能是对信用卡业务发展起到辅助作用,而要从根本上提升信用卡业务综合实力,更重要的是从前端业务经营理念的迭代更新。

能否借助《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试行)》,成为2022年信用卡业务的转折点,是摆在发卡银行面前的又一个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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