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今日爆料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江西赵赳

阅读:

名字是公民个人最鲜明的符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精神文明的提高。大家的名字也是取的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

值得注意的是,取名字可以另辟蹊径,但却不能瞎胡来。

2008年江西一起有关姓名权的案件,引发全国关注。当地公安局要求名为赵C的一名学生改名,反当事人父亲被告上法庭。

为什么公安局要求赵C改名?接下来,将为大家揭晓。

户籍科民警拒绝为赵C更换二代身份证

2006年江西某户籍科民警正坐在办公室整理资料,此时,一名年轻小伙推门而进。

一番询问后,民警才知道该小伙是来更换身份证的。

按照身份证更换流程,民警让小伙拿出原来的身份证,进行变更信息。小伙从衣服口袋里掏出身份证,递给民警。

民警顺手接过身份证,仔细查看了一下,才知道这名小伙叫“赵C”,他的心中有些许吃惊。

该民警已经有十多年的工作经验,什么样光怪陆离的名字都见过,唯独没见过名字中带有英文字母的。

按下心中的疑惑,民警打开电脑系统,对照着赵C原来的身份证录入信息。

不巧地是,他刚输入姓名,系统就立马显示输入错误。

该民警有些懵圈,又进行重新输入,尝试几次之后,都获得同样的结果。

最后,这位民警实在没有办法,他只好上楼找来自己的同事,让同事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另一民警看后,平静地告知赵C。他的这个名字不行,要想换身份证,就需要更换姓名。

赵C是地道的江西人,从小在父母的万千宠爱下长大。

每次提到他的名字,他都会油然而生一股自豪感。这个名字是他父亲赵某花费好几个星期,查阅字典,冥思苦想才确定的。

赵某的一生也算是经历了许多的风浪、吃了许多的苦楚。

“赵C”这个名字寄托着他对儿子的希望,一方面他希望儿子能像大鹏展翅般翱翔,另外一方面希望儿子无论走的再远,也不能忘记自己的根在中国。(其中也有“C”是“China”首字母的原因)

弹指一挥间,赵C已经从牙牙学语的婴幼儿长到了入学的年龄。在爸妈的期许下,他背起小书包,开始走进学校学习知识。在学校,赵C因为这个名字获得了许多的便利通道。

既独特又朗朗上口的名字,一下就牢牢抓住老师的眼球。

同学们也大都被他奇特的名字所吸引,上赶着要和他成为好朋友。因此,赵C也交到了许多的好朋友。

赵某是位非常努力生活的人,对于自己想要完成的事情,他一定会竭尽所能去办到。

在父亲赵某的熏陶下,赵C也是位勤奋努力的学生,按时按质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每次考试都以优秀的成绩名列班级前茅。

此外,他可不位只懂得读书的书呆子,他还积极参加班级举行的各种活动。

在操场、篮球场,经常可见看见他挥洒汗水的身影。高考后,赵C又以高分成绩被自己心意的大学录取。

许多学生进入大学之后,为释放高中学习的压力,纷纷开启报复性娱乐生活。

但是赵C并未随波逐流,他依旧坚持每天课余时间去图书馆学习知识,利用零碎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

上天不会辜负每位努力生活的人,赵C年年都会获取各种奖学金,荣誉称号。在其他同学都在焦头烂额找工作时,他早已抓住机会,找到心仪的工作。

赵C父亲起诉江西某地公安局

赵C见此次无法更换身份证,就离开公安局。他拿出手机,按下号码,给父亲通了一则电话,并将更换二代身份证的被拒的坏消息告诉他。赵某听后,火冒三丈,在心里认为是办事民警看赵C年纪小,故意不给他办。

于是,赵某趁着下班空闲时间,亲自去了一趟公安局,询问整件事情的始末。

户籍科民警耐心地向赵某解释,赵C的名字并不符合我国的户籍制度要求,所以无法更换。如果要是更换,需要改名字。

赵某原本就是个急性子,一听民警让该名字,火气是不打一出来,宣传自己要起诉当地公安局。

民警见状只能和风细雨地安抚赵某,赵某平复完心情后,夹着公文包讪讪离开。

到此,民警以为该事已经和平解决。

谁知,却突然收到法院传票,才回过神明白,赵某是真的将公安局给告上了法庭。

民警们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既然这样,那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公安局的民警开始为开庭做准备,赵某一方也是紧锣密鼓地筹备着开庭事项。

一审法庭中,公安局与赵某进行激烈辩论。法院判决,赵某一方继续有权使用赵C这一名字。

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公安局一方不认可,因此,又向法院提出进行二审诉讼要求。

经过全面仔细的调查,法院二审判决,公安局胜诉讼。即“赵C”更改二代身份证时,需要更换姓名。

赵某原本就是一名律师,他对判决结果也是心服口服。通过这件事他也发现是自己误会了当地公安局,公安局并非是欺负赵C年纪小,而是依照章程办事,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的心中充满了羞愧之情。

改名是件大事情,赵某又拿起字典,每天开始茶不思饭不想地想名字。想到好名字时,他高兴地拉着妻子一起研究。

在一家老小敲定万完赵C要改的名字后,赵某与赵C带着证件,一同前往公安局改名。

整个过程虽然繁琐,但好在一切顺利。赵C又换了一个新名字,虽然对原来的名字有些不舍。但总感觉自己仿佛又重新开启另外一种人生。

在赵C案中,赵某将公安局给告上法庭,可见敢于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公安局不满意法院一身判决结果,从而申请二审,这体现了我国政府部门的各司其职,执法公正。

法律分析:公安局是否侵犯赵C的名誉权

上述案件中,牵扯到名誉权和我国的户籍制度。

依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名誉权是指每位公民都有维护自己名声、评价、声誉的权利。如个人、媒体发布公民个人虚假信息、刊登诽谤行为,则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行为人侵犯他人名誉权主要包括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侮辱,即行为人采取言语、文字的方式,在公开场合谩骂、侮辱他人的行为。

第二种是诽谤,即行为人为破坏他人声誉,故意捏在散布一些有关行为人的信息。

第三种是泄露他人隐私,即行为人故意散布有关他人的隐私信息,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

那如何认定侵犯他人名誉权行为?

可以从四个主观、客观、侵害对象、侵害后果入手。首先,行为人侵犯他人名誉权在主观上是故意的或者是过失的。

故意是指行为人在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名声的情况下,依旧实施或者放任自己的行为。

其中,过失是指行为人在从事某件事时,因为自己的大意,不慎泄露行为人的隐私,造成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其次,再看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损害他人名声评价,并且造成的这一事实,已经被带三人知道。

另外,需注意行为人所侵害的必须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自然人或者法人。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严重伤害,即损害他人名声,并造成心理上的痛苦,则行为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

依据上述分析可见,公安局并未侵犯赵C的名誉权。公安局要求赵C改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且并未给赵C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赵C改名同我国的户籍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民法典》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有权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名字。我国对于公民变更姓名也有相应清楚的条款。此外,公民变更姓名权与自己的年龄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时,如未满18周岁,需要本人、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如已经年满18周岁,则自己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显而易见,赵C早已年满18周岁,即他可以自己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

如果他被拒绝修改姓名申请,则户口登记机关则侵犯他的姓名权,他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