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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秘闻资讯:年收入12万以下可以退税吗,2021年哪些人可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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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6日发布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哪些人需要办理?如何办理?公告有哪些变化?一起来了解↓

1哪些收入需要汇算?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2什么情况需要办理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3可享受的税前扣除有哪些?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4今年的公告有哪些变化?

在“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在“汇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

在“汇算服务”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转自:总台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