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在企业工作满足一定条件后而办理的人事退休手续的人员。退休人员在退休后,虽然并不在相关的岗位工作,但是为了保障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退休人员会根据退休前的任职和缴费状况发放相应的养老金。所以养老金是广泛覆盖于所有的退休职工和干部中。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到2021年已经经历过了17个连涨的年头,2022年18连涨的政策必然会沿着惯例继续进行下去,目前已经有很多省份出台了具体的上涨方案。
7月5日,天津市发布了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方案,并指出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今年1至6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一并补发,各地的具体实施方案也正在出台的路上。与以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一样,2022年的养老金调整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定额调整;二是挂钩调整;三是倾斜调整。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额度怎么算?调整的基础养老金有哪些内容?今天我们就围绕这些内容对天津市的养老金政策调整展开介绍。虽然各省的调整额度可能有一些差异,但调整的办法大同小异,我们也可以从陕西的调整实施办法来窥探全国各地的养老金调整。
定额调整是针对全部的退休人员,均采用一个调整额度,具体来讲,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这与个人的缴费年限以及缴费额度,或者退休前的职务均没有关系,体现的是公平的原则。也就是说,缴费15年的人和缴费20年甚至30年的人,或者缴费按最低线与最高线缴纳养老保险,定额调整额度都一样是48元。
挂钩调整中的具体额度主要是与养老保险缴纳者(含视同缴费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额度以及缴费的时间长度有关。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22.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按退休前的缴费基数调整养老金,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1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4%增加养老金。因为基本养老金部分在初次核定时,已经将在职期间的缴费水平金额进行了核定,上一年年底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是可以反映其在职期间的缴费额度的。
倾斜调整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或者是艰苦偏远地区退休的人员进行倾斜性的调整。对于高龄退休的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对于军转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565元的,补齐到3565元。
倾斜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定程度上体现的是对特殊群体的退休人员照顾,尤其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从2014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逐步与企业养老并轨,到2024年10月起,完全实现与企业养老完全一致的目标。
在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面,也是坚持的并轨的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都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度倾斜相结合的方法。
在面对经济发展压力较大的情形下,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一方面体现的是国家对于退休人员的关心,另一方面也是养老金正常调整制度发挥作用的体现。不管是对于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来讲,对于未来的收入水平的可预期性在其心理状态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于退休待遇的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的相关内容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有相关的介绍,感兴趣的同志关注之前的文章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