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必看爆料信息: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结构性存款质押业务

阅读:

近日,全国首个地市级第三方存款质押业务管理新规落地广东东莞,相关业务有望得到进一步规范。

记者注意到,关于第三方存款质押授信业务有多个既有监管规定可依,东莞新规在其基础上作出了更具体的监管要求。譬如,对辖内银行金融机构提出落实贷款“三查”,加强流程管控,防止操作风险,强化机制建设等,意在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首份地方存款质押新规

所谓存款质押授信业务,一般指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即借款人以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等具有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下称“定期存单”)作为质押品,从商业银行等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

而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既可以来自借款人,也可以来自第三人,即存款提供方为授信客户以外的其他主体,含自然人及单位。

去年三季度,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先后曝出有客户存款“莫名”被质押的情况,随后引起监管部门重视和调查。

比如,去年10月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例子。据媒体报道,济民可信旗下子公司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购买的33亿元创新存款产品“新易存”中,有28亿元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于为华业石化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此后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双方各执一词并一度“隔空互怼”。

去年12月7日,银保监会对外表态,对于个别商业银行第三方存单质押承兑汇票案件,银保监会前期已第一时间派驻监管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和督导,并要求涉事银行总行同步进驻相关分支机构,对相关票据业务开展全面风险排查。截至目前,尚无明确定论。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相关案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银行内部管理的漏洞,也将为同业带来警示意义,尤其在疫情冲击背景下做好金融纾困的同时,也要更加注重防范风险。

在此背景下,东莞银保监分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第三方存款质押授信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国内首个地市级第三方存款质押业务管理新规。

在此之前,该业务适用于《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等监管规定,三者也是此次东莞新规出台的主要依据。

对于已经发生的个别案例,银保监会表示,监管部门正在抓紧进行违规事实认定和证据固化等工作,下一步将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处罚和涉事机构问责等相关工作,督促机构加快弥补管理缺陷和漏洞,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同时,监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大对金融行业违法违规问题打击与纠正力度,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多维度堵漏洞

有银行业人士和律师对记者分析,虽然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等类似事件的相关细节还有待明确,但此类案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银行制度管理的漏洞,也给同业带来警示意义,尤其在疫情冲击背景下做好金融纾困的同时,也要更加注重防范风险,对客户情况应该作出充分了解,银行的内控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从《通知》内容来看,东莞此次新规将从多个维度补全辖内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漏洞。

首先在防范意识层面,新规明确提出,要审慎识别由资金掮客参与的第三方存款质押授信业务,严禁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和资金掮客等活动,严防内外勾结冒用第三方存款办理质押授信。

为此,《通知》从机制建设、内部考核等方面提出,银行一方面要审慎确定客户的风险偏好、授权级别和授信限额,另一方面要提高业务合规性、操作风险防控等员工考核指标权重,有效控制业务规模冲动,防止将存款质押授信业务作为调节经营指标和业绩收入的工具。同时,要加强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对参与各类资金掮客活动的员工要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同步加强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提升员工专业素养和合规意识。

其次在对贷款审核层面,新规为防范造假和不合法行为提出了详细的“三查”要求:一是从意愿、动机和原因等方面严格调查核实授信客户与出质人关系,如发现双方关系异常或不符合正常商业逻辑的应及时终止业务;二是严格审查出质人同意质押担保的有效文件,包括审慎审查出质人的公司机关决议,确保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必要时电话问询,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则要严格审查信披义务;三是加强押品的贷后管理,关注质押存款的权属争议,被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或扣划等动态。

在流程管控方面,《通知》也提出三大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双人面签制度,有效核实合同签章人员身份真实性,其中单位出质人应确保签章人员为法定代表人、经授权的代理人或其他有权签章人,自然人出质人应按照《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的要求订立质押合同,或在借款合同中订立符合相关规定的质押条款;二是完善信贷管理系统功能,探索通过系统提示和管控加强对第三方存款质押授信业务的“三查”力度;三是完善银企对账管理,探索在对账单中增加存款质押信息的对账内容,及时向存款人反映账户变动情况,必要时采取面对面对账,防范客户资金被挪用风险。

从既有案例可以看出,除了银行层面的制度、流程规范,对银行柜员柜面操作的约束也十分关键。《通知》明确强调,辖内银行应规范质押止付柜面流程,一是加强验印校对,严禁为不留印鉴、不核印鉴、印鉴不符的单位客户办理存款质押业务,防控“萝卜章”风险;二是加强电话核实,分别通过出质人开户时预留的联系方式、客户经理提供的出质人联系方式进行交叉验证出质人真实意愿,对单位出质人必要时应与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核实,明确防范冒用第三方存款质押行为;三是加强授权管理,即柜面人员要严格按照行内复核和授权流程办理存款质押止付手续,落实前中后台分离,防止客户经理干预柜台操作。

据悉,《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即开始实施,若法律、行政法规及银保监会对第三方存款质押授信业务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