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小偷盗窃,常人的第一反应是报警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有的人却胆大妄为、财迷心窍,竟以寻求私下解决为由敲诈对方钱财,最终自己也变成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近日,深圳市龙华警方侦破了一起盗窃“案中案”,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胡某以及盗窃犯罪嫌疑人谢某均落入法网。
11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油松派出所接到胡某报警称,当天他看到了前两天在自己店内偷手机的小偷。为避免小偷逃走,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盗窃犯罪嫌疑人谢某抓获。本来一段案情就此告一段落,可在审讯过程中,盗窃犯罪嫌疑人谢某无意中说的一句话却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明明给了钱‘私了’,他还报警,还要我怎样啊!”
原来,盗窃犯罪嫌疑人谢某于11月24日在某烟酒行内盗窃了一部手机,被烟酒行老板胡某得知。胡某本应该报警处理,却想着“私下”解决,通过微信与谢某的丈夫阮某联系,以威胁报警抓谢某为由要“私了费”5000元。为帮谢某逃脱法律的制裁,谢某的丈夫阮某随后通过微信支付胡某2000元,并写下了一张3000元的欠条。但几天后,胡某因这张欠条到期没收到钱,随即向警方报警。
得知这一情况后,办案民警将胡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胡某对自己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胡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谢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依法治安拘留。
警方提醒市民朋友,遇到小偷,应当及时报警交由警方处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切不可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非法拘禁、人身伤害、敲诈勒索等行为往往涉及违法犯罪,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会违反法律,由“受害人”变成“犯罪嫌疑人”。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