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郝立柯)在电商平台销售非正品“魔力薇薇”瑜伽裤,被品牌方投诉后,平台三次下架其假冒产品。侵权公司竟拿着假冒“授权书”,屡次重新上架产品。4月17日,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获悉,该公司最终因商标侵权被判赔18万元。
产品侵权被下架,伪造授权书一再上架
“魔力薇薇MOLY VIVI”是河北潇行公司注册的商标,其品牌在瑜伽裤品类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公司运营中,发现长沙汇妆公司在电商平台开设“molyvivi正品开团店”,销售“魔力薇薇”瑜伽裤,而该公司并非授权经营公司。
潇行公司向电商平台投诉,指出汇妆公司出售的是侵权产品。对此,汇妆公司申诉并提交了一份“潇行公司授权给汇妆公司销售”的《授权书》,潇行公司自行委托鉴定,所加盖的原告公章系伪造。电商平台认为投诉成立、申诉不成立,遂将投诉链接予以下架。
事后,汇妆公司再次上架新的销售链接,再次遭到投诉。汇妆公司在申诉中又提供了“潇行公司给襄阳某公司”的《授权书》。对此,潇行公司不予认可,认为授权时间为2020年5月23日,而授权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15日。平台认定投诉不成立、申诉成立,再次将投诉链接予以下架。
汇妆公司第三次上架链接,面对投诉,又提交了“潇行公司授权给武汉一家公司”的《授权书》。潇行公司自行委托鉴定,所加盖的原告公章系伪造。
2021年2月,潇行公司以汇妆公司侵犯其商标权为由,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标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0万元。
法院:无法说明产品提供者,“合法
庭审中,潇行公司认为汇妆公司侵权恶意明显,连续三次向电商平台提交伪造的《授权书》。此外,通过对汇妆公司涉案店铺销售带有“MOLY VIVI”标识的商品进行公证实物取证,取证商品并非正品。
对此,汇妆公司称,没有侵犯潇行公司的商标权,涉案商品系从潇行公司的代理商及其员工处合法购买取得,均系正品,具有合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侵害了原告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合法
据此,天心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汇妆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潇行公司“MOLY VIVI”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同时,赔偿原告潇行公司经济损失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