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离婚纠纷 提交证据 时间:xx年xx月xx日
证据名称 | 序号 | 证据 | 证明内容 |
原告身份证1份 | 1 | 公安机关 | 原告身份适格 |
被告身份信息1份 | 2 | 公安机关 | 被告身份适格 |
结婚证1份 | 3 | 婚姻登记机关 | 原被告结婚时间 |
出生医学证明书1份 | 4 | xx医院 | 婚姻关系期间生育女儿。 |
微信聊天截屏1份 | 5 | 原告收集 | 原被告开始分居的时间。 |
微信聊天截屏1份 | 6 | 原告收集 | 因被告不愿抚养小孩而分居。 |
村委会证明1份 | 7 | xx村委会 | 村干部多次打电话给被告,被告仍愿抚养小孩。 |
电话录音1份 | 8 | 原告收集 | 被告不愿抚养小孩,与原告分居二年。 |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份 | 9 | 原告申请 | 原被告分居二年事实。 |
劳动合同1份 | 10 | 原告收集 | 原告每月收入2800元. |
劳动合同1份 | 11 | xx公司 | 被告每月收入4600元. |
房产证1份 | 12 | xxx县不动产局 | 房产证下的房屋系原告婚前财产。 |
银行交易流水1份 | 13 | xx银行 | 被告收取原告礼金28.8万元. |
发票1份 | 14 | 周大福金店 | 订婚时原告为被告购买金首饰56600元. |
15 | |||
证据提交人:xxx
证据目录书写应注意的事项:
一、诉讼主体证据。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纠纷,应提供身份证或户籍信息。户口本、结婚证、生效法律文书等均可作为诉讼主体证据的佐证材料。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应提供企业执照或国家工商信息网、企查查官网查询的资料。其他组织的证据可从官方网站收集。
二、诉争事实的证据。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提供证据。主张权利的一方,应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反驳的一方也应就自己的抗辩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三、无需举证的事实。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是指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众所周知的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个事实; 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已成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提供证据的目的是为了使真伪不明的事实明确,但不用当事人举证便能查清事实及某些事实无需查清的情况下,就可以免除当事人相应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