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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揭秘速递:中国十大冤案,中国著名的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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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聂树斌(1974年11月6日-1995年4月27日),男,汉族,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下聂庄村人,原鹿泉县冶金机械厂工人。1994年,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民警怀疑为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1995年4月经过二审终审被判处并执行死刑。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国家赔偿共计268万余元。

2.徐计斌,1990年12月,河北小城曲周县发生了一起强奸案,某村村民尚某被人入室强奸,事发后,尚某报案,在她和女儿的指认下,住在隔壁的堂弟,在某民办小学担任教师的徐计彬成了嫌疑人,被关了2年后,在1992年8月,被送上了法庭,判了8年。2006年7月,徐计彬的案子有了结果,被判无罪,国家赔偿了10万元,重返教育岗位,在某中学当了老师。

3.佘祥林,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人。1994年1月2日,佘妻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失踪,张在玉的家人怀疑张在玉被丈夫杀害。同年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后被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因行政区划变更,佘祥林一案移送京山县公安局,经京山县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2005年9月2日佘祥林领取70余万元国家赔偿。

4.赵作海,男,1952年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被称作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赵作海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重新出现在公众视野。2012年7月24日,赵作海所陷传销案结案,17万余元国家赔偿款随之打水漂。现为环卫工人。

5.杜培武,1998年4月22日,昆明警方从停放在圆西路人行道上的一辆昌河面包车内,发现一男一女被枪杀在车内,身上钱物被洗劫一空。经查,男的叫王俊波,是石林彝族自治县(原路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女的叫王晓湘,是昆明市公安局通讯处民警。死者分别是杜培武的妻子和同学,在遭受刑讯逼供后,不得不违心地承认杀人,1999年2月5日以杜培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杜培武不服,提起上诉,2000年7月6日,云南省高院对杜培武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告杜培武无罪并予释放。

6.李久明,二级警督,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调入河北省冀东监狱,1998年起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处主任。2002年7月12日,因一起入室杀人案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4年真凶蔡明新认罪伏法,案件得以真相大白。2004年11月26日,李久明被无罪释放。获国家赔偿4.8万元。

7.罗开友,1964年生,四川雷波县人。20年前,前妻李培香下落不明,罗开友被指杀死前妻沉尸金沙江,被警方收审21个月,后因证据不足释放。此后20年,罗开友想方设法寻找失踪前妻,终于在2010年12月找到李培香。罗开友说,“找到她,可以证实我没有杀人,洗清我的冤情。”

8.滕兴善是湖南麻阳县高村镇马兰村的农民,家与县城隔河相望,膝下一双儿女。妻子操持家务,滕兴善是个本分屠夫,在村头开了个小肉铺。1987年,因“杀人碎尸”,被列为犯罪嫌疑人, 1988年10月26日,滕兴善被检察机关起诉;同年12月13日,滕兴善一审被判处死刑,1989年1月28日,滕兴善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1993年,案件被害人石小荣,返回贵州老家,被害人“复活”。她辗转向滕的家人表示,自己确实不认识滕兴善,更谈不上与他有“暧昧关系” 。她还明确要求当地法院撤销当年关于她与滕兴善“有暧昧关系”且已被滕“杀害”的错误判决,并给予名誉损害赔偿,但这一切如石沉大海。2006年1月1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滕兴善故意杀人案做出再审判决,滕兴善被宣告无罪。

9.胥敬祥,1992年因为制造十多起入室盗窃和抢劫案件被判13年有期徒刑。那天,距离他刑满释放还有15天。他之所以会被提前释放,不是因为表现良好减刑,而是因为他背负的冤屈被洗清了。政府给了胥敬祥53万的赔偿款,还主动为他接洽工作。

10.呼格吉勒图(1977年8月9日-1996年6月10日),内蒙古人,原内蒙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职工。内蒙古“四九女尸案”被冤主角。1996年4月9日晚19时45分左右,一名杨姓女子从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千里香饭店去厕所,当晚21时15分后,发现该女子被扼颈窒息死于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女厕所内。呼格吉勒图于当晚与同事闫峰吃完晚饭分手后,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施救。而当他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后扼颈身亡。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呼格吉勒图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2005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破获一起系列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赵志红在交代的十几起案件中,其中第16起就交代了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宿舍大院女厕所的一起命案。获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