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分享动态消息:上班时间规定,如何看待工厂流水线工作时间与劳动法的规定关系

阅读:

借“#中电科回应员工疑痛批领导安排加班#“话题!

我们聊一下为什么会有如此之多的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以外的工作时间和用人企业单位。我们先来看一下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企业安排加班的。我们大家可能都知道,【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下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以上可以看出来!国家对于企业职工的工作时间的规定底线限制是每月六天八小时再加四小时的工作时间,粗略计算就是196个小时。

然而,就拿本人的亲身经历来说!在这个比较知名的工厂比亚迪(深圳龙岗宝龙比亚迪)厂内也存在过本人的足迹,在这个工厂大部分基层职工的工作时间基本可以概括为白班,早8点、晚8点,晚班,晚8点、早8点。偶尔不想加班的时候就是下午或凌晨5点钟下班!工厂没有固定的休息日,一般都是轮休或是白夜班转班的时候休息一天,平均都是28天的工作时间,8点至8点,中间一个小时或四十分钟的吃饭时间,有些小年轻贪玩可能每个月会多休息一两日,粗略计算每月的工作时间为308个小时,和国家法律规定的直接高出了112个小时,换算一下就是多工作了半个月(14天)。

在如此高昂的工作强度下每个月的薪水大概就是4500~5000左右!这是正常的薪资范围,不包括订单急的时候给出的激励奖金(超产奖)!坐在本人对面的小姑娘有一次就拿了1000多块,我只拿了100多块。

在今天我回想起这个经历,还有至今都在延续或同样如此或相当强度工作时间的企业单位,我想问问这些企业还有制定相关法律规定的机关部门,你们是闹的哪出!同样是法律,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什么你们就不遵守,不实行,不监督,如此践踏法律的尊严,说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在看来,法律和法律之间都不平等!

空有一纸文件,而不去监督实施,现有的企业职工当中可能就有相当一部分的人根本不知道劳动法的存在,从而根本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力和应该享受到的法律法规的制度。任由黑心企业掏空他们的身心。

希望相关机关部门可以就劳动法的调节功能和普及实施进一步扩大渗透和主动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