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0日讯(记者 杨晨 实习生 陈曦)近日,市司法局印发规范性文件《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淘汰退出办法》,目的是通过进一步健全淘汰退出机制的方式,支持大中型鉴定机构做大做强,引导小微型鉴定机构兼并重组,从而优化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布局,推动我市司法鉴定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据悉,《办法》细化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终止的十种情形,以及应当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八种情形,健全了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淘汰退出机制。目前全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37家,司法鉴定人544人,行业规模稳居全省首位。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首位度,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双严”管理,在坚持择优原则严把准入关、在入口确保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高起点的同时,积极完善淘汰退出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评估、质量评估、诚信评估、执业检查,对资质条件发生变化、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予以注销;对于规模小、资质差、技术能力弱、社会信誉低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注销,逐步提高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水平;对年龄偏大、执业能力较差、长时间不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司法鉴定人依法予以注销。3年来已注销司法鉴定机构3家、退出司法鉴定人5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