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报关流程主要是:
1.将客户提供的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到船公司交换单费、码头费等,换取进口提货单。
2.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装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熏蒸证书及盖IPPC章已做消毒杀虫的处理
(3)不同的产品所需要的特殊单证准备齐全
(4)有减免税关税的国家请提供相关国家优惠产地证
3.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4.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收滞纳金。
5.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代理公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八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有关货物应当自运抵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指运地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超过规定时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