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下午好~
今日份干货加案例是一起来的哦~
今天客户咨询,外观专利评价报告是不具有新颖性,公司外观专利比较多,并且很多产品都是比较近似的,后续申请的时候,如何能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客户的产品都会申请外观专利,最近她发现市场出现一款仿她产品的同行,并且销售的还不错,所以客户就像维权,我们都知道外观维权是需要做评价报告的,客户做了评价报告,出来的评价结果不是正向的,也就是说外观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后期也不能维权,近似专利竟然是自己在先申请的外观专利。
就是A专利被B+C专利一起评价为没有新颖性,B+C都是客户自己在A申请日之前就申请的专利。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我来说明一下,A专利是长耳兔+红色小裙子,B专利是长耳兔+白色小裙子,C专利是小熊猫+红色小裙子。也就是说B专利的长耳兔和C专利的红色小裙子 可以组合一个A专利,并且B和C的申请日都早于A。
所以这个A专利被评价不是正向的原因也明确了。其实这样的情况也是客户这边没有把专利评价报告和维权的规则搞清楚,才弄出了这样的结果,以后申请就可以申请最早的那个外观专利的评价报告,虽然不知道会不会被别人的专利评价为非正向,但是至少不会被自己的专利评价为非正向。
外观专利想要维权,就一定要申请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想要最大程度的结果正向,首先要了解自己,也要了解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