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记者 朱婷 摄影报道
新闻通报会现场
9月22日,市城市管理局召开重庆市升挂国旗工作新闻通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市级国旗主管部门,为积极推进重庆各区县进一步明确国旗管理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将对我市国旗管理以及国庆期间升挂国旗进行“四个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升挂的重点场所。国庆节期间,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居民)委员会及居民院(楼、小区)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其他依法应当每日升挂国旗的场所也要升挂。
二是规范升挂的具体标准。升挂、悬挂、插置、放置国旗均有具体要求。国旗升挂方式、位置及其他要求要遵守《国旗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办法》及其他法规规范要求,比如:升挂国旗应当当天早晨升起、当天傍晚降下;单位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所属场所的大门正面、操场或者建筑物制高点。室内悬挂国旗的,室内设有主席台或者讲台的,应当悬挂在主席台或者讲台上方;室外悬挂国旗的,国旗旗面门幅下沿应当高于地面2.5米以上;采用倾斜方式插置国旗时,旗杆与垂直线的夹角应当在20度内;桌上放置国旗,可以将国旗置于桌面(台面)正中或者两旁,但是不得被其他物品遮挡。
三是规范升挂的具体要求。国旗的通用尺度为国旗制法说明中所列明的五种尺度;国旗、旗杆的尺度比例应当适当,并与使用目的、周围建筑、周边环境相适应;不得升挂和使用破损、污损、褪色、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国旗;不得遮挡、挤占升挂、使用国旗位置,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国旗、使用国旗及其图案。
四是规范国旗的收回。《国旗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办法》对国旗使用后的收回进行了明确要求。第一,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国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处置。第二,大型群众活动使用国旗的,活动举办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国旗收回点,活动结束后,活动举办者应当收回或者妥善处置使用的国旗。第三,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区县国旗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收回;个人和组织应当按照区县国旗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送交收回,确因特殊原因暂不能送交的,应当妥善保管。
市城市管理局介绍,马上临近国庆,为充分营造好节日氛围,做好国旗升挂有关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将重点做好一下工作:一是清理辖区及行业内的国旗升挂、使用情况,理顺机制,依法加强国旗升挂、使用、收回的监管,组织收回或集中处理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二是统筹组织辖区及行业内国旗升挂活动。梳理依法应当升挂国旗的场所,督促落实责任,按要求在国庆期间升挂国旗;依法组织商业街区、主要交通干道及枢纽等场所结合实际升挂国旗。三是开展国旗宣传活动,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场合使用国旗, 表达爱国情感。